宁阳县经济开发区堡头大街及太平大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宁阳县经济开发区堡头大街及太平大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山东鲁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编号:TSZBNY2019-0012-01/02
2.2建设地点:宁阳经济开发区
2.3项目概况:宁阳经济开发区堡头大街及太平大街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位于泰安市宁阳经济开发区,包含104国道至东疏路、金阳路至双赢路口等位置,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共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道路沥青面层修补铺筑施工;第二标段为道路标线、路缘石等的施工。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第一标段*******.75 元;第二标段510765.80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项目第一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公路工程综合丙级及以上检测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施工投标人,请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阳分公司(宁阳县文庙街道杜家村社区12号楼104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8月5日下午14时30分,地点为山东鲁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招标人:山东鲁居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宁阳县经济开发区凤凰山大道
邮政编码:271411
电话/传真:****-*******
联系人:程贯义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9号新龙科技大厦
邮编:250014
联 系 人:刘洪东
电话:151*****637
电子邮件:156*****307@163.com">156*****307@163.com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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