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悦汇大厦板房安装及拆除招标公告
贝悦汇大厦板房安装及拆除招标公告
(一)现正式邀请贵司参加 贝悦汇大厦板房安装及拆除工程投标。
(二)投标人凭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 2019年07月07日到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与布心路交汇处附近中建一局贝悦汇大厦项目部 领取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动中引起的费用开支和法律事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承担任何费用和法律责任。
(四)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07月 15日18:00 。
(五)回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与布心路交汇处附近中建一局贝悦汇大厦项目部。
招标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领取招标文件联系人: 姚鑫博 ,联系电话:135*****836; 标书接收联系人: 姚鑫博 ,联系电话:135*****836;
招标人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与布心路交汇处附近中建一局贝悦汇大厦项目部。
2019年 07月 07日
一、投标须知:
(一)附表
序号 | 内容 | 规定 |
1 | 工程名称 | 贝悦汇大厦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 |
2 | 工程地点 | 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与布心路交汇处附近 |
3 | 工程概况及特征 | 贝悦汇大厦总建筑面积65404.27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 9313.35m2。地下三层,地上三十七层。 |
4 | 招标范围 | 板房安装及拆除工程(详见投标报价说明中招标范围) |
5 | 质量要求 | 合格 |
6 | 安全文明要求 | 满足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要求 |
7 | 工期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 |
8 | 工程计量及计价 | 1、计量:按苯板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计算规则计量 2、计价:包干综合单价 |
9 | 投标文件份数及密封要求 | 1、资信标书(详见第二条投标条件资信标书包含资料) 2、商务标(含投标函、投标报价书) 3、施工组织设计及资源配置情况,包括:机构设置、劳动力数量、 来源、拟投入中小型机械设备情况;附主要人员证书,特种工种上岗证(如:机械工、电焊工、架子工、安全员、电工)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电子标书(主要为商务标电子版) 5、上述投标资料分开装订,但需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在密封袋外详细填写“投标文件”、工程名称、投标方名称,密封处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10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截标时间:2019 年07 月15 日18:00 点 2、投标文件接收人:姚鑫博 联系电话:135*****836 |
11 | 开标及评标 | 1、 开标时间:招标人自行确定开标时间。 2、 开标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路与布心路交汇处附近中建一局贝悦汇大厦项目部 3、 评标方法:合理低价中标 4、说明:招标人自行组织开标,投标人不参加开标会。 |
12 | 现场条件 | 现场提供办公用地,满足招标人要求投标人自行搭设。招标人提供 生活区住宿、卫生间、临时水电,其他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13 | 勘察现场 | 1、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费用自理;投标 人一旦回标,招标方均视为投标人已充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并在其 报价中已充分考虑。 |
2、现场踏勘联系人:仇恒 ,联系电话:186*****920; | ||
14 | 投标有效期 | 8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5 | 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和投标人质疑期限 | 1、投标人质疑时间: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2日 2、招标人澄清或修补、答疑的期限:在投标截止之日期前 2 日 3、澄清人:商务: 仇恒 ,联系电话: 18664298920; |
16 | 发出中标通知书 | 定标后 5 个工作日内 |
17 | 签订合同 | 收到中标通知书30天内 |
2、其他说明:
2.1 投标方接到本招标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投标准备,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
2.2 投标方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及踏勘施工现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3 投标单位代表: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施工单位代表,必须是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
二、投标条件:
1、资信标书要求:包含如下资料,投标人提供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有)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为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授权范围详细清楚)
(6)授权财务章/印模
(7)其他(如:近三年业绩证明资料)
(8)供应商登记表 (必须为原件并加盖公章,详见附件 2)
2、提示说明:参加投标的单位,应随时作好接受招标单位的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投标报价要求
1、板房材料暂定工程量清单:(见附件1:板房报价单)
上述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实际结算量以实际现场量为准;
2、以上所有报价为含税综合单价,该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生产前准备、生产、运输、保护、装卸、安装费、现场指导服务及质保期服务等全过程所产生的所有成本及税金等全部费用,且该单价不会因市场行情变化而调整。
3、招标方根据中标方供货情况有权对中标方承包范围进行调整,中标方不得有异议,而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补偿。
四、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投标方供应的产品材质按照合同单价表要求供货,做法及质量必须严格达到: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印发的《中建一局集团华北公司施工现场标准化图册》(以下简称手册)内规定内容,以及设计图纸及甲方工程技术人员的具体技术要求执行,如上述标准有重复或冲突,以最新及最严格标准为准;
五、计量与结算方式
1、材料工程量的计量结算方式:投标方按招标方工程清单中的单位计量,经招标方验收审核;
2、中标方将经招标方审核的现场数量汇总后报招标方项目经理签字确认(其中最终数量清单必由招标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
3、结算时间:供货完毕后中标方一个月内向招标方提交结算资料,三个月内完毕结算。
六、付款方式
1、按招标方所提供的计划供货,供应数量按中标方供货到招标方所收到并确认的数量为准。每月21号,中标方凭上月 20 号至当月 21 号招标方签收的送货单向招标方进行月度结算,经招标方审定后于次月的 30 日前支付审定供货款的 80% ,余款在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付清;
2、招标人向中标人付款时,中标人须提供相应的增值税发票,抬头为“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并且中标人保证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如中标人提供虚假发票,则因假发票引起的滞纳金、税款及罚款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假发票给招标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招标人将处以其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所处罚款金额及滞纳金金额的双倍处罚。
七、招标方责任
1、及时提供板房安装及拆除进场计划;
2、做好板房拆除及安装验收工作;
3、招标方按合同及时付款。
八、中标方责任
1、按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准时进场、提供租赁物;严格按规范、方案进行施工。
2、材料质量及安装质量达到甲方要求,并提供了相应的试验报告及技术资料。
3、提供的临建活动房必须符合甲方有关的CI要求,如不符合造成甲方的CI评比考核不合格,乙方承担责任,租赁费酌情扣减。
4、乙方有义务保管、维护施工范围现场临水、临电、临时消防设施。
5、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行驶。无论何种原因发生交通事故,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负责对进入现场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7、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过失、失误造成的任何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全部责任和索赔,另外还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抚恤费和其它相关开支。
8、乙方作业人员应服从甲方的指挥,进入现场施工区域后,未经甲方许可不得随意卸货。
9、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甲方现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工地所在地,如:院落、街区、小区、场所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任何因违反相关规定、要求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现场负责人需按时参加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各种会议、检查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若乙方代表临时有其它紧急事物无法出席,须指派全权代表参加。会议所作出的决议、事项,双方需共同恪守,严格遵照执行。
11、向甲方提供施工人员名单【外来人员需经当地市建委外管处备案】及特殊工种的上岗证。
九、其他约定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中标方原因不能按计划和质量要求供应材料,招标方有权责令中标方限期采取改进措施,若中标方在限期内仍未取得明显效果,不能令甲方满意,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让第三者供应材料,第三者供应所产生的价差以及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中标方承担;
2、中标人负责自身现场人员的安全交底、安全规程教育,中标人承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招标单位: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时间:2019年 07月 07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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