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西亚斯学院2019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招标公告
郑州西亚斯学院2019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招标公告
郑州西亚斯学院
2019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2019级新生军事技能训练
二、军训情况介绍
1、训练时间:2019年9月2日—9月15日,共计14天。
2、训练地点:郑州西亚斯学院校园内。
3、训练方式:中标方派施训官兵进驻学校,按照双方确定的施训方案进行训练。
三、军训相关要求
1、投标单位施训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高的现役军人。
2、投标单位须于2019年9月1日15:00前组织施训人员进驻我校。
3、投标单位人员被褥、洗漱用品等生活用具自理。
4、投标单位应与我校共同编制施训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训练工作。
5、投标单位除完成常规单兵技能训练和队列训练外,还应组建训练男、女各不少于1600名同学组成花样队列表演方队训练任务。
6、投标单位应按照每训练方队100人为基准配备1名施训教官的标准组建施训队伍,同时,应另行配备4—6名带队部队领导。
7、投标单位应协助我校完成新生入学体检、纪念“9·18”系列活动、迎新生篮球赛、消防进军训、入学复查考试等活动的组织工作。
8、投标单位部队领导应出席参加我校组织的军训动员大会和军事技能训练汇报表演。
9、投标单位应将军事技能训练汇报表演效果作为施训工作的验收标准。
10、投标单位在施训期间应尊重我校的其它规章制度。
四、投标单位报名条件
1、中标方与施训方为同一单位。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并且有完成花样队列表演能力的单位。
2、投标报价中应包含:施训教官每人每天训练费、膳食费等费用,此投标报价为包含所有费用(含税)的总报价。合同签约为施训教官每天费用的汇总价格。
五、单位报名、招标文件发放
1、报名截止日期:2019年7月19日12点;
2、报名方式:投标单位须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签字盖章后的廉洁协议承诺书(见附件1),施训资质或者施训部队开具的介绍信等资料扫描原件发送至150*****321@126.com,备注投标单位、投标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审查出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投标无效,并依法进行惩处。
业务咨询人:武老师 199 3993 2360
报名联系人:侯老师 ****-********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请保持电话畅通。
七、 投标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包括:报价单和服务承诺等条款;
2、投标单位须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施训资质或者施训部队开具的介绍信等材料,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上证照原件以供核对;
3、投标文件制作完毕,必须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一正三副)。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投标必须缴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现场缴纳,现金刷卡均可,未中标者在招标后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军事技能训练结束后,中标单位未违约情况下退还(无息)。
招标审查委员会
郑州西亚斯学院
2019年7月15日
附件1
廉洁自律承诺书
郑州西亚斯学院:
本单位(本人)自愿配合贵校廉洁自律工作,确保业务往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谈判、招标、签约、履约、验收核价等环节)的规范与廉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构建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反对商业贿赂,净化社会风气,现向贵校庄严承诺:
在与贵校的业务往来及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规定,坚持公平、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等原则,决不损害国家和贵校利益。
依法投标。严格依照《招标投标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投标,杜绝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方式谋取中标,虚假投标。
廉洁经营。在投标、合同订立、履约的各个环节,严守法律底线,不向贵校工作人员(包括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及其他利害关系人,下同)在任何时间以任何名义馈赠礼品(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贵重物品等);不向贵校工作人员提供宴请、安排工作,以及支付应由其个人自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装修、婚丧嫁娶、旅游、度假、食宿、购物、学费、子女出国留学等)。
守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家市场经济相关法律法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不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姓名权、肖像权、健康权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权利),避免侵权纠纷产生。
诚信经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及服务。杜绝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行为。不利用自身技术优势或垄断地位哄抬物价。
规范经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其他相关安排,做到有规必依,能积极主动配合学校开展相关工作。
文明经营。在各项经营活动中,文明用语、文明办事,积极营造文明礼貌、道德自律的经营氛围。
保密承诺。对在贵校生产经营活动中所获取的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负有保密义务。
如果本单位(本人)违反上述任何承诺,本单位(本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学校按照不超过已完成合同价款的80%向承诺人支付合同价款,学校单方解除合同,列入学校合作企业黑名单,通过一定渠道向社会通报,涉及诉讼的,按《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承诺人代理人: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