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总队办公用品协议供货征集供应商招标公告

消防总队办公用品协议供货征集供应商招标公告

为满足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机关办公用品“即用即采”的工作需要,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集中采购办公室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对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办公用品协议供货征集供应商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鲁公消采2011-006

二、项目名称:山东消防总队办公用品协议供货征集供应商

三、项目内容:硒鼓、墨盒、文件夹、名片册、资料架、书报架、图纸架、白板、档案盒、电脑夹、文件柜、档案袋、板夹、书立、水笔、铅笔、激光笔、中性笔、签字笔、圆珠笔、橡皮、萤光笔、记号笔、油漆笔、墨水、修正液、订书机、计算器、笔筒、打孔机、削笔机、尺、胶水、胶带、电池、传真纸、复印纸、打印纸、座签纸、照片纸、软面抄、皮面本、回形针、大头针、订书针、长尾夹、裁纸刀、剪刀、封箱带、双面胶、胶带、塑封膜、装订耗材、打孔机、起钉器、装订机、订书机、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一体机、U盘、移动硬盘、电源保护、单据、复写纸、号码机、胶卷、电池、垃圾筒、字纸篓、拖把、扫帚等。

四、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含本数),在济南市有售后服务站点,对所投品牌办公设备具有合法经营销售权以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条件的供应商。

五、报名和采购文件领取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1年2月21日-2011年2月25日,每日上午8时至下午18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集中采购办公室(济南市经十东路2218号办公楼235室)

六、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应该使用简体中文编制,一套正本,两套副本;无论中标与否,标书不予退还。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1年2月28日14:00前送达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322会议室。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另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文件的正、副本同时递交,并签到确认;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2011年2月28日14:00(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322会议室

联系人:孙先兵 联系电话:136*****653 传真:********

山东省公安消防总队集中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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