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及手持台招标公告

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及手持台招标公告



包头西车辆段关于工装设备集体采购二次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将于2019年7月23日14时,在包头西车辆段办公楼二楼会议室组织工装设备集体采购。具体明细见物资采购项目需求一览表。采购编号BXL-2019-GG-1
一、采购项目:
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

标段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 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公乌素作业场增设AEI设备

AEI-S1


1

2019年8月30日

包头西车辆段


1

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及手持台

货车
专用


1

2019年8月30日

包头西车辆段


新建包西车辆段5T运用集中监控中心洗衣房设备


1

2019年8月15日

包头西车辆段

1

全自动洗脱机

50kg


2

2019年8月15日

包头西车辆段

2

全自动洗脱机

25kg


2

2019年8月15日

包头西车辆段

3

电热滚筒烫平机

电加热


1

2019年8月15日

包头西车辆段

表中注有产品企业型号的指采购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相当于此型号,不代表指定生产厂,投标单位可对各标段项目进行分项报价。
二、主要事项
1.物资基本、辅助性能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后附)
2.质量保证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后附)
3.售前售后服务要求:见技术规格书(后附)
4.交货日期要求:以物资设备需求表中规定日期为准,技术证件(合格证)随货交付需方。
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验收方式:AEI设备按照《关于印发<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地面AEI设备技术条件>的通知》文件要求(运装管验〔2008〕665号)、《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EI设备管理检修运行规程》文件要求(铁运〔2009〕19号)文件要求、《关于公布车号地面识别设备制造技术标准的通知》(运装管验〔2010〕664号)文件相关技术标准进行验收;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及手持台按照《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2834—2016)规定进行验收;洗衣房设备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验收,满足现场使用需求。
7.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采购方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19日12时0分开标时间:2019年7月23日14时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包头西车辆段办公楼二楼东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及合同、集体采购技术文件咨询电话:****-******* 联系人:孙鹏喜。
投标报名传真电话、投标程序咨询电话:****-*******
七、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2—2231801,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日期(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2—235—2、12—235—5

附件一: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资质要求
一、公乌素作业场增设AEI设备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要求该设备可准确读取现行货车、客车、动车等标签,并判断列车通过方向,具备双向识别车号功能;自动判别机车或车辆所在列车中的位置;自动识别列车车次;自动采集列车运行速度;自动计轴计辆,检测出通过每列车的机后车辆总数;自动识别机车类型及台数;自动判别客、货车辆及动车组;自动判别列车己过并自动关机。探测站主机存储容量:保存不少于30天的原始列车数据;保存不少于30天的设备自检故障信息。
2、设备主要配置:
AEI设备组成主要包括磁钢、低速探测装置、地面天线、射频装置、读出处理计算机、数据传输接口、信号防雷箱、列检复示设备和车辆段复示设备、cps服务器等部分组成。设备需配置UPS电源(8H/1kw)。
3、辅助性能要求:
3.1 系统主要技术指标
(1)采用标准工控机为硬件平台、Windows XP操作系统为软件平台。
(2)要求AEI-S1系统设备具有完备的自检功能,可对设备自身的工作状态进行检验,在设备出现故障时可及时进行警示。
(3)计轴判辆采用DSP+AD的方式,实现磁钢信号的数字化采集与分析。
(4)系统具有远程监控、远程维护和远程管理等功能。
(5)系统工作频率:910.10MHz、912.10MHz、914.10MHz。
(6)系统识别精度:≥99.9999%。
(7)工作方式: 微波反射调制。
(8)编码:采用与ISO-10374和AAR S-918-94兼容FSK编码和FM0编码。
(9)适应车速:小于300公里/小时。
(10)工作距离:0~6米。
(11)AEI设备具有双向机车解码功能。
3.2 地面天线的技术指标
(1)驻 波 比:≤1.5。
(2)阻抗:50Ω。
(3)工作方式: 由一个天线和一根同轴电缆同时收发微波信号。
(4)工作温度: -40℃~75℃。
(5)中标单位提供天线高、低温、振动检测报告及环境试验报告。
3.3 RF射频模块技术指标
(1)传输速率: 10KB/S以上。
(2)RF端口输出功率: ≤1.6W。
(3)频率稳定度: ≤±5PPM。
(4)谐波输出: ≤-50dBc。
(5)寄生输出: ≤-60dBc。
(6)工作温度: -40℃~+70℃。
(7)工作频点:910.10MHz、912.10MHz、914.10MHz。
(8)微波加载装置传输速率:30K。
(9)微波加载装置插入损耗:0.35dB。
3.4 采集控制主机技术指标
(1) 自动提供站名号。
(2) 具有系统自检功能。
(3) 具有死机自动复位功能。
(4) 提供识别列车信息的日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5) 自动识别车辆及机车类型。
(6) 自动判别标签的安装与否。
(7) 自动标签定位。
(8) 自动检测设备及供电状况。
(9) 自动判别列车运行方向。
(10) 自动测速。
(11) 自动计轴、计辆。
(12) 具有存储多列过车数据能力,不少于30天。
(13) 自动控制射频装置工作能力。
(14) 适应环境:室外设备温度 -40℃~75℃,相对湿度≤95%;室内设备温度 -15℃~45℃,相对湿度≤85% 。
3.5 车轮传感器技术指标
(1)无源式。
(2)免维修设计,防水、防油、防酸,不受道渣或钢轨锈蚀影响。
(3)绝缘电阻:≥100MΩ(20~25℃,1000V,80%湿度条件下)。
(4)灵敏度:V≥0.75V(100mm*100mm*10mm铁块,在离磁钢表面10mm处以5km/h通过)。
(5)振动噪声:<100mV(振动台实验,频率4-15Hz,振幅5-10mm,60s)。
(6)静态噪声:<10mV。
(7)触发区域:±2mm。
(8)适应列车速度:5~300km/h。
(9)信噪比:S/N>10dB。
3.6 低速探测装置:符合原铁道部颁布的技术标准
(1)低速探测装置停车最大时限:12小时。
(2)低速探测装置接口:标准USB总线接口。
(3)在线检测准确率:99.9%。
3.7 信息传输
(1)信息传输方式:采用TCP/IP协议的Socket网络通讯数据传输接口,网络通讯数据传输速率:2Mbps。
(2)传输接口协议:CCITT及我国铁路通信的有关规定。
(3)传输校验方式:采用校验、检错、纠错及重发技术。
3.8 信息处理
(1)地面识别设备实时采集信息并处理,处理时间小于1秒。
(2)集中控制管理机按预定端口定时查询该端口上连接的地面识别设备,实时对地面识别设备发送的数据进行处理,并具备系统自检功能。
(3)通过列车基本内容。
1) 序号:地面设备存储的列车的次序
2) 列车通过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3) 地面站站名
4) 列车运行方向:上、下行
5) 列车运行速度:到达速度、离开速度
6) 列车类型:客、货
7) 机后牵引总辆数
8) 牵引机车类型
9) 安装标签总数及标签定位
(4) 机车标签基本内容
1) 机车标签安装所在机车辆序
2) 属性
3) 机车型号
4) 机车号
5) 配属机务段
6) 机车状态
7)车次
(5)车辆标签基本内容
1)标签安装所在机后辆序(不含机车)
2)属性:路用、企业自备
3)标准车型
4)标准车号
5)换长
6)制造厂
7)制造年月
4、质量保证要求:
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要求该AEI设备的技术标准要符合铁运[2009]19 号《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AEI 设备管理检修运行规程》的有关规定;AEI设备须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5T、ATIS 探测客车相关软硬件升级实施安排的通知》(运辆管理电[2015]626 号)要求;设备需通过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技术评审鉴定,全部配件提供新品,产品无不良用户反映;AEI设备需有北方高寒地区的运用经验;有两个以上路局级的运用报告,质保期为1年。根据铁路总公司工艺要求或使用方使用需求,如需对设备软件进行升级,则中标方免费升级。
商务资质要求
1、AEI设备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且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在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2、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3、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标书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二、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及手持台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1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可在中继模式下工作,支持同频中继模式,满足万吨站场及距离车站较远的专用线取送车作业时的通信距离需要。调车灯显在中继模式下使用时,不影响调车灯显设备的信令、语音等传输要求。
1.2调车长手持台具有在空闲、通话状态下向机控器发送测机信号功能;连结员(制动员)手持台在领车状态下,发送测机信号功能;连结员(制动员)手持台在调车长手持台发送测机信号的情况下,在推进运行领车时向机控器发送测机信号功能,真正实现“双测机”功能,连结员(制动员)调车手持台具有在任何工作状态下具有发送紧急停车调车信令功能,切实保证调车作业及人身安全。
2、设备主要配置:
该套设备主要包括: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1套,手持台18部(其中司机3部,调车长4部,连接员11部)。
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应包括:机车天线及固定支架(或吸盘天线),话盒,话盒转接器,外接灯显,外接扬声器,运记连接线(标准/加长),电源线,含2块连续使用超过8小时的大容量锂电池,便携充电器,电源转接盒,数据下载分析工具,系统下载分析及设置软件等。每部手持台含2块耐低温、大容量(不少于2500mAH)的数字锂电池及防护皮套。
3、辅助性能要求:
3.1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调车长手持台、领车状态下的连结员(制动员)手持台具有发送测机信号功能,且测机信号不影响调车信令传送,不打断调车组成员通话。
3.2调车组内成员之间的通话,不得影响或打断机控器与手持台之间的测机信号。
3.3调车组内成员之间的通话,不得影响或打断机控器与手持台之间的测机信号。
4、质量保证要求:
4.1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的各项技术性能与指标(包括设备组成、技术要求、设备功能、接口要求、灯光显示、电源要求、操作要求、发射机、接收机电性能要求、信令控制要求等)必须符合《铁路无线调车灯显设备》(TB/T2834—2016)标准的规定。
4.2生产厂家必须通过原铁道部或铁路总公司组织的“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技术审查”和“专用数字调车电台以及无线调车灯显附属设备技术审查”。
商务资质要求
1、数字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机车控制器及手持台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且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在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2、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3、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标书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三、新建包西车辆段5T运用集中监控中心洗衣房设备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
1.1全自动洗脱机50kg:要求该设备的洗涤容量为50kg,具有洗涤、漂洗及脱水等功能,实现洗、漂、汰等过程的自动化。
1.2全自动洗脱机25kg:要求该设备的洗涤容量为25kg,具有洗涤、漂洗及脱水等功能,实现洗、漂、汰等过程的自动化。
1.3电热滚筒烫平机:要求该设备为用于熨烫毛料、混纺、化纤、棉布、平绒、灯芯绒等服装、床单、被套、窗帘等。
2、设备主要配置:
2.1全自动洗脱机50kg配置要求:
(1)洗涤容量为50kg;
(2)滚笼尺寸(直径×深度)为φ1070×620;
(3)滚筒厚度≥2mm,内胆、缸体、外壳均需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度分别不得低于2.5mm,4mm,1.2mm;
(4)滚笼转速不小于:洗涤36r/min、均布72r/min、中脱370r/min、高脱730r/min;
(5)额定电压380V,电机功率5.5kw,变频器型号为BT40S 7.5KWT;
(6)冷水进口1.5英寸,皂液进口3/4"英寸,空气压力0.3-0.5Mpa,气动控制阀,可设置双进水,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600×1500×1900mm,整机重量不小于2500kg。
2.2全自动洗脱机25kg配置要求:
(1)洗涤容量为25kg;
(2)滚笼尺寸(直径×深度)为φ750×530;
(3)滚筒厚度≥2mm,内胆、缸体、外壳均需采用304不锈钢制作,厚度分别不得低于2.5mm,4mm,1.2mm;
(4)滚笼转速不小于:洗涤38r/min、均布80r/min、中脱390r/min、高脱760r/min;
(5)额定电压380V,电机功率5.5kw,变频器型号为BT40S 2.2KWT;
(6)冷水进口3/4"英寸,皂液进口3/4"英寸,自带空气压力0.3-0.5Mpa,外形尺寸(长×宽×高)不小于1200×1200×1700mm,整机重量不小于1000kg。
2.3电热滚筒烫平机配置要求:
(1)外形尺寸:4250mmx1500mmx1350mm,整机重量不小于1600kg;
(2)最大烫平尺寸(mm):3300;
(3)电机功率1.5kw,额定电压220v;
(4)自带加热设备;
(5)滚筒材质/厚度(mm):304/4.0;
(6)滚筒直径(mm): 800。
3、辅助性能要求:
3.1全自动洗脱机50kg:
3.1.1采用全悬浮避振结构,配以弹簧阻尼系统,可安全放置在任何楼层,无需做地基。
3.1.2采用不锈钢精制门,气动安全装置,内外筒均为不锈钢材质。
3.1.3控制器采用全自动和备用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名牌电脑、全中文操作界面,洗涤程序可任意设定;采用进口密封件、阀门和避振器及进口变频系统,启动平稳噪音低;双排水选项配置,可循环使用洗涤用水,水温自动控制。
3.1.4设备电气元件需采用西门子等同级别名牌元件,主电机需为洗涤机械专用电机。
3.2全自动洗脱机25kg:
3.2.1采用全悬浮避振结构,配以弹簧阻尼系统,可安全放置在任何楼层,无需做地基。
3.2.2采用不锈钢精制门,气动安全装置,内外筒均为不锈钢材质。
3.2.3控制器采用全自动和备用手动两种操作模式,名牌电脑、全中文操作界面,洗涤程序可任意设定;采用进口密封件、阀门和避振器及进口变频系统,启动平稳噪音低;双排水选项配置,可循环使用洗涤用水,水温自动控制。
3.2.4设备电气元件需采用西门子等同级别名牌元件,主电机需为洗涤机械专用电机。
3.3电热滚筒烫平机:
3.3.1传动采用变频调速,根据加热温度和织物厚度随意调节速度。
3.3.2采用减速器联接皮带轮及链轮传动,并配置传动涨紧机构,保证运行速度。
3.3.3采用固定式无电刷红外电加热方式,起热快速,节能,无污染。
3.4其他要求:
设备安装时,中标单位负责提供配套设施,包括折衣台2台(不锈钢材质,三层,尺寸为3000×800mm)、晾衣架6台(不锈钢材质,尺寸为1500×1600mm)。
4、质量保证要求:
设备必须是成熟产品,投标单位提供近两年与铁路部门签订的三个以上买卖合同、使用情况良好证明;中标单位负责设备装卸、安装、调试等,实现交钥匙工程,设备质保期2年。
商务资质要求
1、新建包西车辆段5T运用集中监控中心洗衣房设备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且设备制造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能力,投标人在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2、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3、产品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函、质量承诺函、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以标书为准,不接受后补及传真件。
附件二:售前售后服务要求
1、所有设备都应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试验,并提供有效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验收前的检测应在使用单位参与情况下在使用现场进行,并共同对试验结果确认合格后由中标单位提出试验报告。
2、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中标单位的原因,诸如设计、工艺、制造质量等以及其它属于中标单位应该负责的原因而导致的零部件损坏,中标单位应无偿更换,更换后的部件自更换之日起,再对该件重新计算质保期。
3、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中标单位负责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实现交钥匙工程,承诺良好的售后服务。现场培训操作人员、维修人员,操作方法,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以书面形式来证明培训结果。中标方负责使用单位的技术培训,包括提供设备操作规程、自检自修范围、主要故障的判断与处理方法等文件及易损配件清单。
4、中标方提供详细的使用、维护手册等技术资料5套(其中1套电子版,含电气原理图及电器主要参数;操作说明;安全注意事项;设备保养内容及方法等,电子版存储在电子U盘中提供给用户)。中标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处理现场发生的有关质量技术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质量问题,中标方在接到使用单位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能及时供应零配件。中标单位免费提供一套易损配件备品。
集体采购须知
一、一般说明
1.本集体采购文件不做经济合同使用,过期作废。
2.确定合格供应商后,签订正式经济合同。
3.凡具备投标资格条件,有生产能力的企业或供应商,承认和履行集体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均可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集体采购的结果如何,采购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5.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集体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如果没有按照集体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相应资料或集体采购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否决,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关于集体采购文件的说明
1.任何要求澄清集体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应在集体采购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体采购方。集体采购方将对合理澄清要求的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2.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集体采购方有对集体采购文件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集体采购文件将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持有集体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3.为使潜在投标人在编写集体采购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集体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集体采购方可酌情延长集体采购日期,并在网上公布或以书面形式通知集体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除非有特殊要求,集体采购文件不单独提供采购物资设备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知晓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情况。
5.要求投标单位提供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①营业执照彩印件,税务登记证彩印件、组织代码证和开户行许可证彩印件;法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②企业性质及隶属关系等公司简介。③具有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彩印件,投标时携带告知函原件备查。
(以上内容以投标文件中的为准,开标后不得补充、修改。)
6.投标人应仔细阅读集体采购文件。在完全掌握采购方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规格型号、技术质量、资质等要求后编制集体采购文件。
三、关于集体采购文件的说明
1.集体采购书以及投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人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2.集体采购文件主要构成:投标函;投标报价表;投标人资格证明。
3.投标书格式:投标人应按照集体采购文件要求和格式,完整地填写。
4.投标报价表:投标人对投标物资设备应报出最诚信、最具有竞争力的价格,并分别填写物资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投标单价、投标总价、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如集体采购文件无特殊说明,上述报价应为包含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杂费用的到货价。
5.集体采购报价的物资设备单价之和应等于总价。每种物资设备只允许有一种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包件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物资设备进行报价,只对包件中部分物资设备报价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6.中标人中标价格作为签订、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7.最低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投标人应以人民币报价。
8.投标物资设备的适用性说明:提供投标物资设备符合集体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对集体采购物资设备的质量及技术参数要求逐条说明。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规定保证物资设备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9.集体采购文件的书写要求:①集体采购文件要求一式两份。在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②投标人可根据投标物资设备的特点自行编制其它文件,作为集体采购文件的附件;③集体采购文件须用墨水书写或打印,胶封装订成册;书写应清楚工整,凡修改处应由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集体采购文件可能被拒绝;④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四、关于投标的说明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集体议价单位、集体采购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未按本须知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集体采购方不对其后果负责。
投标文件必须在集体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集体采购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的,以信函、传真形式或网上公告通知所有投标人。集体采购方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受新截止日期的约束。在投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集体采购方拒绝接收。
五、关于开标的说明
所有投标人的代表应按期参加开标会议,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不参加开标会议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由会议主持人当众公布评标、定标办法及最高限价。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进行开启,将投标文件中的开标报价表及集体采购方认为必要的内容集体唱标,唱标后由主持人对投标单位满足三家及以上的项目集体宣读最高限价。
六、关于评标的说明
评标的依据仅基于集体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与集体采购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评审方法由集体采购方在集体采购文件评标办法中明确。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投标物资设备的技术性能、质量和适应性、售后服务承诺、安全及环保等能够满足集体议价文件要求;付款方式、交货期能够响应;配套设备、备件齐全;投标人综合实力、业绩、信誉良好,投标报价最低中标。
评标委员会有权选择和否决投标人投标,评标过程严格保密。凡属审查、澄清、评价、比较等有关评标信息,集体采购方没有向投标人解释的义务。但投标人如报价最低,其投标文件被否决,评标委员会向其说明理由。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企图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将导致其被取消中标资格。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书的审查、评价、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予以说明和澄清。投标人有责任进行答疑;要求以书面形式答复的,应有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替代其中被澄清的部分;该澄清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是外部证据;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与集体采购文件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关于中标的说明
包头西车辆段物资集体采购组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供货渠道集体采购的,评标结果公示无异议后,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段集体采购确认书》。
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
八、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中标人收到《段集体采购确认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集体采购方签订合同。集体采购、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中标人违约,按照《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设备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暂停或取消其在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组织的物资设备集体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评标办法
一、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即通过评审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投标文件的否决。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否决:
1.低于成本价的。
2.超过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
3.被确定为有重大偏差的。
4.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授权与被授权单位,都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投标价格确认
根据计划(预算)价编制最高限价的,中标价格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其它物资设备设定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可作为参考,不能作为拒绝其投标的唯一理由。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明显高于市场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高于投标交易地的物价部门上月(或季度)指导价或者投标交易地当月的市场平均交易价,评标委员会将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明显高于市场价竞标,其投标将被否决。
四、投标价格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报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并修正数字表示的报价、合价。
2.如果单价和合价不符或合价与报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合价,以合价为准,修正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应按拒绝其投标处理。
六、重大偏差确认。重大偏差是指那些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的条款,如接受将不能实现招标的目的,或将妨碍与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公平比较的偏差。
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重大偏差:
1.未按照集体采购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的。
3.未按集体采购文件规定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签字、加盖公章的。
4.投标人递交二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出现折扣报价、或一包多投、或提供虚假资料、或串通投标的。
5.投标物资设备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不满足集体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
6.投标文件记载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检验标准、验收方法、交货期、售后服务不符合集体采购文件要求的。
7.出现集体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款和要求的,如付款条件或减少、减轻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的。
8.投标文件中出现重大漏项的(未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9.不符合集体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要求。
七、投标人不足三家,重新组织集体采购需发布第二次公告。
八、集体采购时投标人满足三家,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有效投标不足三家,该包件按照否决全部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包头西车辆段物资集体采购组出具变更采购方式说明,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有效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有效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无效投标人(包括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被评审为无效投标人的)不能进入谈判程序。
九、重新集体采购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由包头西车辆段物资招标采购组发布公告变更采购方式,可转为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评标委员会转为项目谈判采购小组,谈判的具体方式由项目谈判采购小组确定,并通知所有投标人,同意参加谈判的投标人签字确认可进入谈判程序,不同意或未签字确认参加谈判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十、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该包件所有投标都未响应集体采购文件要求而否决全部投标处理的,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中说明原因并签字备案,应重新组织集体采购。
十一、当包件中最低报价出现两个或以上不同投标人时,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进行二次报价,价低者中标。或根据包头西车辆段合格供方信用评价分值进行排序,无法排序的按照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能力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二、评标结果
集体采购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商务、技术、报价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经评审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1至3名,集体采购方应确定排序第一者为中标人。如果排名第一的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集体采购方提出申请,包头西车辆段物资采购集体采购组可从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中标通知书》;对于渠道集体采购评审中,若分项中标项目过多、过杂,可推荐中标候选人1名,如果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由集体采购方提出申请,包头西车辆段物资采购集体采购组可从投标报价中按由低到高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中标价按其投标报价确定,发出《合格供方通知书》;《合格供方通知书》需注明履约有效期,并附中标产品明细等资料。
十三、评标纪律
1.评标工作应严格按照本评标办法,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
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1)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3)曾因在集体采购、评标以及其他与集体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3.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4.评标工作结束后,与评标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必须全部交回存档。
第四部分投标书格式
一、投标书封面内容:物资设备名称、标书编号、投标单位全权代表、投标单位(公章)、日期。
二、投标书格式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物资采购集体小组:
根据贵方集体采购的______的投标邀请,正式授权________(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_________(投标方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____份。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报价表、物资设备简要说明、资格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如下:
1.愿意按照集体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提供和交付集体采购物资设备及技术服务。
2.我方愿意提供采购方在集体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3.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集体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理解并同意其中各项条款。
4.我方认为贵方有权决定中标者,最低价是中标的主要选择标准,但不是唯一的选取标准。
5.如果我方投标书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集体采购文件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交货。
6.我方愿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
地址、邮编、电话、传真、投标人代表姓名、投标人名称(公章)、日期、全权代表签字。
三、采购报价表:应包含如下信息:集体采购文件编号、名称规格型号、采购物资设备数量、单价、合价、投标单位名称、法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单位公章、日期、物资设备生产厂名称。
四、投标企业资格报告
1.本年度有效的资质证明及有关资料。
2.近期财务报表。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净值、流动资金。
3.企业主要产品及生产能力(包括供货能力、销售状况、主要生产装备及检测手段等)
4.与本次采购内容有关的生产情况说明及特点优势。
5.企业不生产的外购主要部件及其厂家名称和地址。
五、采购物资设备报告
1.采购物资设备型号、规格、技术标准、工艺标准、质量标准、检测标准、测试手段、图纸资料、拟达到的质量保证期限。
2.采购物资设备质量证明文件。
3.对采购物资设备的运输、交验、安装、测试等方面采取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随机附件、易损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及供应方式。
5.交货地点、交货时间、交货方式、交货进度及运输条件。
6.售后服务、培训。
7.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的配合。
8.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问题。
六、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致: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物资集体采购组:
现委派_____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集体采购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招标的有关事宜。附:授权代表情况: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身份证号、邮编、详细通讯地址、电话、电传、单位名称(公章)、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字、本授权书有效期。
第五部分合同签订
合同签订依据集团公司企法处有关规定执行。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西车辆段物资集体采购组2019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装设备 车辆段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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