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市政园林管理所《2019-2022年度城区绿化管护》政府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隆昌市市政园林管理所《2019-2022年度城区绿化管护》政府采购项目征求意见公示


隆昌市市区绿地226195㎡,乔木19112株需进行移交管护,为巩固绿化成果,更好的美化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隆昌市市政园林管理所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绿地管护服务,现就此事项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7月15日至7月18日止。

一、项目名称:隆昌市市政园林管理所《城区新移交绿地管护》政府采购项目。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采购人:隆昌市市政园林管理所。

四、项目概述:

(一)工作目的

按照乔木枝繁叶茂、树形美观,灌木草坪修剪整齐,营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工作任务

对隆昌市市区绿地226195㎡,乔木19112株进行科学合理的良好管护。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1.绿地养护人员配备要求:三级绿地8000平方米/人

2.绿化养护技术措施基本完善,植物配置基本合理,裸露土地不明显。

3.园林植物生长正常。新植植物3年内达到正常形态。

4.园林树木树冠基本正常,无明显枯枝死叉。分枝点合适,枝条粗壮,乔木缺株率不超过1%,绿地内无死树。落叶树新梢生长基本正常,叶片大小、颜色正常。正常条件下,黄叶、焦叶、卷叶和带虫粪、虫网叶片的株数不得超过10%,正常叶片保存率在85%以上,被害植株及时防治。

5.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绿篱修剪造型,形状清晰,棱角分明,新长枝不超过5公分,同表面高差不超过5公分。

6.花坛、花带轮廓基本清晰、整齐美观,无残缺。

7.草坪及地被植物整齐一致,覆盖率90%以上。草坪内杂草率不得超过5%,路牙,坡边整齐,草坪目视平整,草的高度保持12公分,无病虫害。

草坪绿色期:不得少于230天。

8.病虫害控制及时。园林树木有蛀干害虫危害的株数不得超过3%;园林树木主干、主枝上平均每平方米介壳虫的活虫数不得超过3头,较细枝条上平均每30cm不得超过8头,且平均被害株数不得超过5%。虫食叶片每株不得超过8%。

9.绿地整洁,无明显杂挂物。绿化生产垃圾(如树枝、树叶、草屑等)、绿地内水面杂物能日产日清,能做到保洁及时。绿地内路灯、井盖和标志牌等设施有缺失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10.绿地基本完整,无堆物、堆料、搭棚、树干无钉拴刻划等现象。乔木下距树干2米范围内无堆物、堆料、圈栏或搭棚设摊等影响树木生长和养护管理的现象。

11.发现苗木缺株补植、改植于3天内完成。

12.管护地段内的乔木、灌木施肥、抗旱及时。

13.乔木生长旺盛,无倾斜倒伏和大面积病虫害情况发生。及时有效的对乔木蔓延性强的虫害如白蚂蚁、天牛进行防治、控制。发现枯枝断枝和死亡树木及时处理。及时清理乔木上藤蔓植物和悬挂物。处理完毕的枯枝落叶和杂物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

14.每年对乔木进行一次刷白、小乔木修剪疏枝工作,确保乔木树形优美、不易倒伏。

15.对市政园林管理所交办的应急或临时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供应商资质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绿地管护的经验和业绩;

8、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前三年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考核标准:

序号

分类

指标评价内容

分值

1

项目要求

制定的项目计划、实施细则明确,符合采购人需求

20

2

项目实施

能严格按三级绿地管护要求开展工作

20

3

项目完成

按约定时间、项目要求完成本项目工作

10

4

项目范围

入城线、人民中路(A、B1、B2)、康复路、环城南路、隆华路、石油路、恒隆路等

10

5

项目管理

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纪律、接受社会和人员群众的监督

20

6

项目效果

符合相关要求,从事绿化管护工作

20

合计

100

 七、其他事项
  希望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并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同时反馈至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隆昌市市政园林管理所;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滨江路;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

隆昌市市政园林管理所

2019年7月1 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绿化管护 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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