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加工中心建设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热加工中心建设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钢结构工程招标公告
南 通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通用)
编号:NTS********3
1、 工程名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新建工程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苏发改工业发【2010】1086号、通发改工业【2010】480号、南通市专题会议纪要第29号 (2)投资额:5000.00万元
(3)工程地点: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钟秀东路北侧、宁启铁路东侧 (4)建设规模:18990.9
(5)结构类型:钢结构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3-15 至 2011-9-14
3、 标段编号:NTS********302 标段名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钢结构工程
建筑面积:18990.9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2800万元
4、公告内容:
南通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的 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新建工程 已经由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自筹 。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钟秀东路北侧、宁启铁路东侧
(2)工程规模: 锻压车间建筑面积约11724.7平米,热处理车间建筑面积约7266.2平米
(3)计划工期: 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3、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贰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招标内容 建设规模
(平方米) 合同
估算价
(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等级
A标段 土建安装工程 18990.9 1300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贰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B标段 钢结构工程 18990.9 2800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 贰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 贰 个标段的资格预审。
4、以下条件属于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企业持有《信用管理手册》;(9)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和单位08年以来无不廉洁、不规范操作等不良行为;(10)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11)近三年企业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业绩(业绩有效期: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项目)(12)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申请人请于2011年 2 月 18 日至 2011 年 2月 27日 登陆到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2011年 2 月 28 日9-11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二份)递交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南通市红星路8号)大厅。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施工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6、提交资格预审材料时须提供以下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
(1)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
(2)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章三份);
(3)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6)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7)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8)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
(9)近三年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项目)
7、必要时,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考察,若申请人不能通过调查或实地考察,则该申请人将不能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确定潜在投标人的方法:按江苏省建设厅苏建招(2006)372号执行。
8、如发现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有弄虚作假行为,该申请人将记入不良纪录,并上报有关部门。如已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由该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和损失。
9、本工程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一、评分采用百分制,从投标报价和分部分项偏离程度两方面进行评分,总分及分项得分均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下同)。以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得分相同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二)评分标准
1、投标报价(95分)
(1)确定有效报价和极端值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
报价极端值是指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与次低报价相差超过5%(含5%)的最低报价。
(2)确定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采取加权平均法计算评标基准价。过程如下:
无效报价和极端值报价的商务标函得分均为零分,不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宣布确认。
如总的有效报价的单位小于等于11家,则除去极端值之外的所有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如总的有效报价的单位大于11家,则按照先去掉一个最高、再去掉一个最低的次序循环去掉有效报价,直至剩余的有效报价等于11家,仅取该11家的有效报价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并宣布确认。
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单位自行抽取自身报价的报价顺序号。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权数共设四对,为 0.1:0.9、0.2:0.8、0.3:0.7、0.4:0.6,分别放在四个信封中,由顺序号最小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其中之一作为本次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权数。
报价顺序号为单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权数取小值,双号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的权数取大值。
计算公式:评标基准价=单号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小值权数+双号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大值权数
(3)计算投标报价得分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95分。否则,在95分的基础上,报价与基准价相比,每上浮1%,扣1分,每下浮1%,加1分,最多下浮a%,下浮超过a%的,在加足分以后,每多下浮1%扣0.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
下浮率a共设3、4、5三个数值,开标现场由报价顺序号最小的投标人代表当众抽取其中之一作为本次的下浮率。
2、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偏离程度得分(5分)
(1)因光盘数据不完整影响清标的,或者极端值报价的,或者被认定为无效报价的,均不参加偏离程度分析且不得基本分5分。
(2)确定综合单价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
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多于5人( 含5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去掉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的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少于5 人时,偏离程度的评标基准值=各有效报价的投标人的分部分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算术平均值。
(3)计算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偏离程度得分
与偏离程度评标基准值相比较误差在±15%(含±15%)以内的不扣分,超过±15%,每项扣0.1分,最多扣2分。
拒绝参与抽取过程的投标人作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处理,并记一次不良记录。
二、评标过程如遇特殊情况,评标委员会具有最终解释权。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实行集中管理,提交到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专户,请各报名单位及时办理投标保证金帐户备案手续。办理事项请查询南通市工程建设网相关文件及通知。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招标人: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 地址:南通市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邱克 联系人:于文艳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2月18日至2011年2月27日。
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公章)
2011年2月17日
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新建 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名 称: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新建工程
招标人(盖章):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二○一 一年二月十七日
一、总 则
1、鉴于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名称)作为拟建 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新建工程 (工程项目名称)的招标人,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工程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工程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中的 两个 (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以及招标人提供的设施和服务等将在附件3中说明。
4、本工程不得分包或转包。
二、资格预审申请
5、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A标段: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B标段: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等级,和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施工企业。
6、投标申请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5条规定的资质条件。所有证明材料须如实填写、提供。
7、投标申请人须回答资格预审申请书及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8、投标申请人须提交与资格预审有关的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提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9、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10、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1、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表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2、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施工任务。
13、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1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申请的资格预审;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企业持有《信用管理手册》;
(9)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和单位08年以来无不廉洁、不规范操作等不良行为;
(10)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近三年企业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项目)
(12)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联合体
15、本工程不采用联合体形式。
五、利益冲突
16、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6.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6.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16.3与将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任何隶属关系。
六、申请书递交
17、请各投标申请人的经办人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9-11时携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将资格预审申请书(资格预审文件一式贰份)递交至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南通市红星路8号)大厅。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施工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18、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
19、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9.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9.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工程建设网《下载园地》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20、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4)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6)报名经办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凭证
(7)近三年来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原件,以供核对。 (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项目)
21、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七、通知和确认
22.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3、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3.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3.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3.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4、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20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5、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八、附 件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序号 项目内容
1 具备法人资格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的企业;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 企业持有《信用管理手册》;
9 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和单位08年以来无不廉洁、不规范操作等不良行为;
10 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11 近三年企业及拟选派的项目经理有类似工程业绩(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2008年1月1日以后签订施工合同项目)
12 企业及拟派建造师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
1.1项目位置:崇川区观音山街道、钟秀东路北侧、宁启铁路东侧
1.2交通、电力供应与其他服务:以施工现状为准
2、工程描述
2.1综述:锻压车间钢结构单层厂房,三跨(跨距24+18+24米),总长156米,总宽75.95米,内有部分二层附房,总建筑面积11724.7平米,围护结构1.2米以下砖墙,1.2米以上为彩钢板墙,沿口标高16.8米;热处理车间为单层钢结构厂房,两跨(跨距24+18米),总长132.1米,总宽42米,总建筑面积7266.2平米,建筑高度26米。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的土建安装及钢结构工程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为 贰 个标段。
A标段: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土建安装工程
B标段:热加工中心建设项目锻压车间、热处理车间钢结构工程
2.4建设工期:180日历天
招标人:南通通能精机热加工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新江海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南大街129号兴胜大厦五楼
联系人:邱克 联系人:于文艳
电话:139*****622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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