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镇关于云埔村下田洋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标段的施工招标公告

莲花镇关于云埔村下田洋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标段的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厦东区(同)施招字(2019)第001号

同安区云埔村下田洋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续建)(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同安区云埔村下田洋自然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续建)已由福建省移民开发局关于城厢区和同安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节余资金和后扶资金利息使用计划的批复(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闽政移后扶[2018]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同安区后扶节余资金和后扶资金利息,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建设地点:同安区。

2.2招标项目实施时间:2019年7月。

2.3招标项目类型:市政公用工程。

2.4招标项目规模、范围、标段划分:项目位于同安莲花镇,主要建设内容为村内道路硬化、挡土墙、排水管涵、明沟、路灯等。

2.5合同估算价:本工程发包价68万元。

2.6计划工期:60日历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同安区注册。各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发布的2019年厦门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等级必须为BB+及以上级别。

3.2投标人应当具备的同类工程经验业绩:/。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合格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6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3.7其它:本工程采用2017年2月版(随机抽取)范本。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必提交任何证明手续均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

4.2统一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 月 22 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地点:厦门市东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同安区分公司(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路里17号1201)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 月23 日9时30分,地点为: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食堂2楼会议室,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厦门市同安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xmta.gov.cn/)上发布。

(七)其他

7.1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担保金数额为:壹万元人民币(¥10000元)。

7.2有关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其他事宜,详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市同安区莲花镇人民政府(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同安区

邮编:361100

联系人:叶工电话:130*****611

传真: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市东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祥路里17号1201

邮编:361100

联系人:小陈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159*****450@163.com

2019年7月15日

标签: 环境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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