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综合服务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残疾人综合服务楼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点军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楼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一、点军区残疾人综合服务楼改造工程,已由点军区发展和改革局下达投资计划。项目业主为点军区残联,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
1、 本工程建设地点在点军区。项目总面积1799.35㎡。
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工程。
3、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6、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工程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副本原件);
(2)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4)所有投标人均应提供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办理的有效备案手续(提供原件);
(5)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应为建筑工程专业,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是宜昌市建筑业协会备案手续上记载的备案人员(提供原件);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并在最近二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和违法违纪等问题受到省、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的通报并受到行政处罚(须提交企业法人注册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原件证明,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如网上查证投标人在注册地或工程施工地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有以上行为记录,则取消资格);
(7)为本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都无资格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9)委托代理人需提交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提供原件)。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公告时间2011年 2月14日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 16日至2月22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00, 在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持法人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4日下午2:30分。投标地点:点军区行政服务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昌市点军区残联
地 址:宜昌市点军区政府
电 话:138*****183
联 系 人:梅伟伟
招标组织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城东大道交通局大楼六楼
电 话:159*****049
联 系 人:杨 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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