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村乡大梅水毁公路修复一期工程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江山市张村乡龙头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造价284912元。
2.2招标范围:基础开挖、埋石砼基础、浆砌石挡土墙等施工。
2.3建设地点:龙头店村大梅方向。
2.4建设工期:3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三级及以上项目经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资格(临时建造师除外)。
3.2浙江省外企业还须持有浙江省住建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 月16 至2019年7 月20 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末、周二及节假日除外),持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安全生产许可证;⑤项目负责人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含工作手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⑥进浙备案证明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张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2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00),用信封封好带至开标现场。
6、投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 月22 日10 时00 分00秒(北京时间),地点为张村乡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8、确认
你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即成为本项目预投标人,并签字确认。
9、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土根 电话:159*****127(662127)
报名联系人:吴伟军 电话:157*****769 (545769)
张村乡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7 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