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政采询字〔2019〕14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建安区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项目-采购公告
建安政采询字〔2019〕14号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建安区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项目-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建安区公安局采购执法记录仪采集工作站项目
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型企业扶持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实施该项目的能力;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一)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
2、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
(二)未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企业,拒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响应截止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三)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须在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纸质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各1份)和备份文件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在响应截止时间前须一并递交。
六、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建安区魏庄街
联系人:田华186*****746
许昌市建安区公安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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