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长乐-罗源段(连江标段)普通线路施工招标公告
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长乐-罗源段(连江标段)普通线路施工招标公告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长乐-罗源段(连江标段)普通线路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长乐至罗源段项目经福建省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海福建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海西天然气管网二期工程(长乐-罗源段)项目属于海西天然气管网福州-福鼎段建设规划的一部分,起于营前分输站,终于罗源分输站,途经长乐市、琅岐区、马尾区、连江县和罗源县五个县(市、区),其主要目的是为琅岐区、连江县、罗源县供气,输气规模4.29亿立方/年,设计压力7.5MPa,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输气站场3座(新建琅岐分输站、连江分输站、罗源分输站),RTU阀室3座,输气线路86.34km(全线采用DN800 L485规格直缝埋弧焊钢管)。
2.2 工期、质量要求
(1) 本次工程计划工期为:15个月,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为准(计划2011年3月31日开工)。
(2) 本工程质量要求:单位工程合格率100%,优良率95%以上。焊口检验一次合格率不低于95%。
2.3 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招标工作范围为连江县境内的普通线路工程(含阀室)、隧道内的管道安装工程,以及上述附属工程与设施,但不包括标段另行招标的工程。普通线路长度约为44.34Km,设计管径为φ813mm、压力为7.5MPa。
标段内业主另行招标的工程包括:分输站、大中型河流定向钻工程、隧道主体工程、干燥和置换、管道无损检测、数字化管道的空间数据采集、光缆铺设。
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中《招标范围及要求》中的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招标公告及《招标范围及要求》的规定;
(2) 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 企业注册资本金7500万元及以上,净资产8000万元及以上(须附证明文件);
(4) 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须附证明文件,如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证书);
(5) 投标人具有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6) 投标人具有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具有GA1和GC1级压力管道安装资格;
(7) 具有《企业安生生产许可证》并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
(8) 投标人具有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
(9) 投标人具有OHSAS18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并提交有效的证明文件。
3.2 业绩要求:
(1) 近3年在中海油、川气东送、西气东输、陕京三线项目中至少有一项独立的天然气长输管道施工业绩(含在建工程);
(2) 近3年内应承担过DN700(压力7.5MPa)及以上,累计长度为100km以上的天然气长输管道工程。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经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近五年来作为项目经理完成过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安装工程不少于2项。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申请人必须符合本公告第3条的要求并提供以下资料(资料要求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作为投标书资格审查资料:
4.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4.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4.4 外地企业须出具入闽备案登记证(如无须书面承诺提供);
4.5 投标资格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原件核对);
4.6 投标资格要求的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须附中标通知书、有效的合同证明材料、竣工验收报告。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充分反映或证明符合本项目招标条件所要求的业绩,否则业绩不计。);
4.7 拟派项目经理的简历(包括近五年的类似工程管理业绩,应以合同为准),一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
4.8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证明材料;
4.9 其它:与本项目工程实际匹配的其它材料。
4.10 投标人在申请投标时出现以下情况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有权拒绝其投标申请:
(1) 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标书的;
(2) 不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
(3) 未提供投标申请资料或投标申请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 投标人申请人已获取了招标文件的,并不代表其已符合报名和资格要求。
4.11 本次招标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2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25号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集团采办部招标中心161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戚海燕、施欣欣,电话:***-********、********。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5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图纸押金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3月15日14时00分,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100号平安府宾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海福建天然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化建国际招标责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09号东煌大厦九楼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乙21号国宾大厦4D室
邮 编:350003 邮 编:100016
联 系 人:梁洁 联 系 人:施欣欣/李特特
电 话:****-******** 电 话:01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liangjie@cnooc.com.cn 电子邮件:shixx2@cnooc.com.cn
开户银行:福建省建设银行营业部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安华桥支行
户 名:中海福建天然有限责任任公司 户 名:中化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1920 账 号:********00118
2011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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