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学院附属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莆田学院附属医院拟对所需的医疗设备进行公开选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招标项目名称及预算价:本次采购招标项目为急诊、门诊设备一批,采购预算金额约376万元。
二、代理内容:代理采购项目招标全过程工作。
三、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收费标准的80%计取(以中标价为计费基数,含专家评审费、交通费、场地使用费及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若招标失败重新招标,不再追加代理服务费。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莆田市内工商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且具备政府采购乙级及以上有效资质。
2、非莆田市内工商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本市内注册分公司,同时还应经市卫生局(医疗机构药械集中招标采购协调办公室)备案。备案内容包括:
1) 总公司有效的采购代理资质证书(副本)原件1份;
2)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3) 总公司成功招标代理过的医疗设备的委托代理协议书及在相关媒体上发布的中标公示;
4) 有3人以上(含3人)在莆田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工作人员,须提供这些工作人员的经省采购办培训的证书,原件提供备查;
5) 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6) 分公司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7) 在莆田租用150平方米以上的场地租用合同书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以上原件查验后退返(除资质证书、培训证书外),其它材料均由市卫生局备案归档。市卫生局提供备案结果单给代理机构参加抽取时使用,并将备案结果送市采购办、市招投标办。
3、未被省及设区市部门取消、限制或暂停代理资格,或虽然被暂停但期限已满的。
五、参加抽取代理机构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在莆田注册的代理机构应提供:(1)有效的采购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提供备查;(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2、非莆田市内注册的采购代理机构应提供:(1)总公司有效的采购代理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2)总公司及分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各1份;(3)市卫生局备案单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原件提供备查。
3、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的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报名人是法定代表人,则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六、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于2011年 2月24 日 15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递交相关资料,提前或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七、选择办法:资格审查小组对代理机构的资格进行审查,随后从符合资格条件中按公开随机的原则,确定第一家为该项目的代理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代理机构。若只有一家投标人审查合格,则直接确定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八、中标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在抽签确定后3天内与采购人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不得以分支机构名义签订),逾期不签订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选择第二家备选单位作为招标代理机构。
九、公告时间: 2011年 2月 22 日 15 时起至2011年 2 月 24日 15时止
十、抽取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四层市招标中心。
十一、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莆田学院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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