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ZPZFCG2019--F--050)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公告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ZPZFCG2019--F--050)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 ||
品目 | 服务/工程咨询管理服务/其他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昭平县环境保护局 | ||
行政区域 | 贺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5日17:34 |
开标时间 | 2019年08月12日15:30 | ||
预算金额 | ¥3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邓微微、莫诗香 | ||
项目联系电话 | ********829、********577 | ||
采购单位 | 昭平县环境保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贺州市昭平县永安街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何砚声 ********578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邓微微、莫诗香********829、********577 | ||
附件: | |||
附件1 | *******F00EDF3D776"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ZPZFCG2019--F--050)公开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公告.doc | ||
附件2 | (预公示)招标文件.doc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昭平县环境保护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项目编号:ZPZFCG2019--F--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项目联系电话:********829、********57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昭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永安街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何砚声 ********5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829、********577
代理机构地址: 贺州市新风街2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范围 | 矿山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1.项目背景 本采购项目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已由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昭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处理笺(昭环报【2019】10号)》、昭平县环境保护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实施细则)的通知(桂环规范【2018】5号)》文件规范要求,《关于变更“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矿山污染问题矿山修复方案编制项目”名称的情况说明》核准开展项目,采购人(项目业主)为昭平县环境保护局,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2.项目内容 按照《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25.3-2014)、《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25.4-2014)、《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和《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的通知》(桂环函〔2017〕967号)等技术导则和规范要求,对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场地开展现场勘察、资料搜集和人员访谈,制定调查方案,对场地及周边存在的污染区域开展场地和地表水、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估,先后完成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工作,确定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场地和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确定目标污染物及相应的修复目标值、修复范围,筛选合适的修复治理技术或风险管控技术,确定合理的修复治理技术路线,编制《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报告》、《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及《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等成果文件。 3.工作服务期 各分项工作服务节点服务期如下所述,在取得相应阶段的成果下,允许各分项服务期同步交叉进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日内出具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报告》; ◆自《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调查报告》通过发包人审核之日起60日历日内出具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自《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报告》通过发包人审核之日起45日历日内出具发包人审核通过的《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 ◆配套服务期:本项目编制服务各阶段成果文件最终均须取得项目该咨询服务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或《备案登记证》,使得项目最终进入中央或自治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库。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策法规变动,不再进行审批制或备案制的,该阶段成果文件要求则相应变更为取得发包人的《定稿意见函》,期间每收到发包人(或项目评审单位或项目审批单位)发出《异议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
二、开标时间:2019年08月12日 15: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各有关投标人: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昭平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对贺州市昭平县五将镇平水村历史遗留矿区(原金竹洲矿区)重金属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编号:ZPZFCG2019--F--050)进行公开招标。为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全部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招标文件任意条款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2019年07月18日17时30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为加盖公章的原件)向本代理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投标人需提交意见函,由其企事业法定代表人(持有效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须同时编辑word电子文本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贺州分公司,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备注:上述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系指按照本信息公告附件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格式填写且按备注要求提供完整的符合法定时效的各项材料的合法证明。);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居民二代身份证、职称证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投标人、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意见函件本代理不予受理。
本代理自收到意见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日不计入该时效)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同一媒介统一予以答复。本代理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予以采纳并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发布修改意见,对不予以采纳的意见或建议,注明理由亦在发布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的网上公示并作为采购项目资料存档。预示期满(未收到意见函)或答复期满(未再收到新意见函),本代理将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招标公告开始接受潜在投标人投标报名和对通过报名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有关招标文件内容的异议均有可能在开标会上移交项目评标委员会作出答疑或澄清或修改,由此可能引发的投标人被否决(废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采购人:昭平县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贺州市昭平县永安街15号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邮编:546800邮编:542899
联系人:何砚声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电话/传真:********578电话/传真:********829、********577
电子邮箱:zphb2430@126.com电子邮箱:gxjianyu@163.com
2019年07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姓名)系(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参加 (采购人名称)的 (采购项目名称)的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收集活动。授权代理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以承认。
授权代理人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代理人:(签字) 性别: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潜在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
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及其近3个月在本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说明:视其单位性质提供(事业单位附事业编制证明文件,其余情况附社会保险缴费机构出具的缴费单,缴费单位须为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潜在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半年的不须提供);查询时间须显示2019年04月至2019年06月,属于有特殊政策扶持情形的地区,亦须出具①国家社会保险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证明函件,或②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清晰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若为返聘人员的,仅须提供有效的返聘合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潜在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年月日
附:加盖潜在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0.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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