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石泉县影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招标已由石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发【2017】196号文件批准立项建设;石发改发【2019】190号文件批准实施招标;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石泉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由招标人自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泉县县城。
2.2工程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4766.05平方米,除去本项目的安置房屋以外,预计可销售总面积约2000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为准。
2.4招标范围:石泉县影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和停车位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总建筑面积约20000.00平方米。
2.5计划销售额:约10000.00万元。
2.6标段划分: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陕西省内注册登记,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的销售、策划,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且公司成立三年以上。
3.2 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销售代理过3个住宅项目业绩,至少有2个在安康汉滨区或石泉城区内有销售项目业绩可供考察(3个业绩中至少代理销售过1个国企或事业单位的房地产销售项目业绩且,且规模不小于二百套住宅或不小于本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房地产销售项目可供考察)。
3.3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的书面声明;
3.4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执行人名单(黑名单);
3.5投标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须提供2017年5月1日至今缴纳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项目组核心管理人员(拟派销售经理、策划经理)不得少于2人,且相关从业经历不得少于5年;拟投入置业顾问不得少于3人。
3.7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销售记录的代理公司投标(包括:企业法人或项目负责人设计司法官司或法律纠纷;代理过程中未取得开发商授权私自收取款项、因虚假销售致使群众上访、恶意拖欠员工工资;利用销售代理质变倒卖房屋扰乱市场秩序谋取不当利益等恶劣行为等)。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报名时间及要求
5.1请申请人于2019年7月15日至2019年7月19日每天09:00-12:00、15:00-17:30受理(节假日除外),在石泉县政务中心三楼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接受报名,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附法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3.2-3.5项证明(业绩证明为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名单(包含工作经历)加盖公章,以上所带证书、证件、(法人身份证可提供彩色扫描件外)其他证明均为原及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的资料二套采用左侧胶装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投标人凡参加开标会议的,其投标书中所填报的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址: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泉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蔡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唐 工
电 话:
****-*******石泉县城镇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