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镇江润江府一号地块配电工程货物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江苏润荣房地产有限公司的镇江润江府一号地块配电工程已经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为镇发改投资发[2017]3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江苏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及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1-3#、5-12#、15-19#楼居民配电低压电缆;
2、交货地点:镇江润江府一号地块现场;
3、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4、货物预估价约:500.00万元;
5、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
ZJS
********44-01 镇江润江府一号地块配电工程 1-3#、5-12#、15-19#楼居民配电低压电缆生产 7 日历天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最多1标段的投标,最多可以中1个标段。
四、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招标内容);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制造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需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如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专项授权书,同时提供制造商的资格声明、国家实行强制认证的产品需提供强制性认证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条件:
五、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要求,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上划出投标保证金5万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电话:
****-********)。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的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户 名: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镇江市京润支行
注:1. 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不再使用缴纳码。(缴纳流程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zjggzy.gov.cn/-办事指南”保证金缴纳流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帐号与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或者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3.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4.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2、履约保证金
本工程中标人必须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0%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0%为货款支付担保。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评标、定标实施细则:
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总分100分,其中投标报价100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当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投标文件的合格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如有招标文件规定作为无效投标情形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2、投标报价评审:
(1)一般规定:
①评标价高于该工程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评标价低于该工程成本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由评委确认是否低于成本价)。
②各投标单位应参照相关文件规定并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在合理的报价范围内理性报价,公平竞争。
③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2) 评标委员会在有效投标文件中,按评标价由低到高按序向招标人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定标方法: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出具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五十五条执行)。当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相同最低报价时,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先后。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0.00元后登录 http://222.186.125.129/zjhynew,于2019年7月16日00:00至2019年7月22日 24:00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CA证书的问题致电
********8012,网上招投标系统问题咨询
185*****507)。
九、其他
1、本工程付款条件为: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货到现场支付合同价款的40%。本工程通过江苏省电力公司验收合格送电后,三个月内支付合同价款的剩余部分
2、对于资审合格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4、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5、本项目使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审查合格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2019年7月9日00.:00起至2019年7月15日24:00止;
十、招标人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庄泉路1号商务A区D楼16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镇江市润州区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1幢201-226室
联系人: 倪建俊 联系人: 戴尚鹏
电话:
159*****503 电话:
****-******** 传真: 传真:
****-******** 邮编: 邮编:
E—mail: E—mail: jshx666@163.com
法人 (电子签名):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电子公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