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园区2011年春季绿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工业园区2011年春季绿化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京山县工业园区2011年春季绿化配套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山县工业园区2011年春季绿化配套工程经京山县人民政府同意立项建,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现拟对该项目的绿化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三家承包企业。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山县工业园区;
2.2建设内容:京山县工业园区(新阳大道和永兴大道)2011年春季绿化配套工程;
2.3投资规模:该工程计划投资560万元。
2.4标段设置:项目设置3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永兴大道计划投资160万元,第二标段为新阳大道南边计划投资200万元,第三标段为新阳大道北边计划投资200万元,一个企业只能投标一个标段。
2.5计划工期:工期为30日历天。计划2011年3月12日开工,2011年4月12日竣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凡具有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持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法人委托书(委托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京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报名。
3.2经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证明。
3.3省(市)外企业需凭省(市)住建厅(局)备案手续报名。
4、资格审查方法
4.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
4.2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标准:
4.2.1投标单位法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
4.2.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2.3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4.2.4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2.5拟任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造价员(或预算员)、材料员等相应的资格证书(证书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2月22日至2011年3月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京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232号一楼),持法人证明书或法人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及经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无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证明以及银行进帐回执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交纳投标保证金10万元,且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到京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专用账户上,收款人名称:京山县综合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荆门市京山支行营业室,帐号:****************6888否则视为无效。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交纳,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京山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京山县新市镇轻机大道232号
联系人:王海燕
联系电话:138*****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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