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建筑设计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水利建筑设计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发表时间: 2011年02月22日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投复[201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建设资金由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业务用房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象山县丹城天安路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13层建筑,装修面积为1300平方米
工程造价:约80万元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墙面、地面、顶棚和水电等装修安装工程。
2.3质量要求:合格
2.4安全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主项资质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含临时建造师);
3.3要求安全员 1 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需经象山县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购买地点: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递交递交形式:投标保证金 贰 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两个工作日(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0,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4.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
5.1受理时间:2011年2月22日——2011年2月25日16时00分
5.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3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企业IC卡和项目负责人IC卡;
②县外企业须提供象山县建设局备案证;
③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④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⑤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⑥企业需提供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证;
说明: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审查,资料审查后原件退还。
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持IC卡参加工程招投标报名,通过IC卡审查的企业和人员,才能参加工程招投标报名。
6资格审查方式: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水利建筑设计院
地 址:象山县汇兴路30-32号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张超群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象山华翔大厦9号楼2楼
邮 编:315700
联系人:宋琼妍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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