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312线等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及水土保持监理比选竞标公告
国道312线等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及水土保持监理比选竞标公告
国道312线等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及水土保持监理
比选竞标公告
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等项目已开工建设,比选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 4 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国道312线等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进行监理竣工验收。现采用比选的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本次比选分为二个合同段。
一、比选人及项目情况
1、比选人名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2、比选人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75号
3、比选人项目名称:国道312线等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调查报告及水土保持监理比选竞标
4、比选人项目地址:宁夏境内
5、项目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里程(公里) |
1 | 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 | 33.626 |
2 | 省道310线同心至喊叫水段公路 | 29.745 |
3 | 国道344线泾河源至双疙瘩梁段公路 | 14.92 |
4 | 福银高速公路桃山口至同心段病害处治工程 | 28 |
6、合同段划分
合同段 | 竞标范围 | 控制价上限 |
2、HYS | 对以上4个项目的环保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的编制 | 51万元 |
3、SJL | 对以上3个项目的水土保持监理服务(除国道312线隆德至毛家沟段公路) | 15万元 |
二、比选申请人要求
(一)本次招标资质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
第二合同段(HYS)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省级以上机构颁发的有效的CMA 计量认证证书;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编制完成过2个环境验收评价报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三合同段(SJL):比选申请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监理乙级资格证书;近五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2个水土保持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二)人员条件:
第二合同段(HYS)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完成过1个环保验收调查报告经验。 |
第三合同段(SJL)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及其以上技术职称; (2)至少完成过1个水土保持监理经验。 |
(三)信誉最低要求: 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信用宁夏”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不可参加本标段比选竞标。
三、比选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比选文件领取及参加比选时间
1、每个比选申请人最多可对 2个标段进行投标,且每个比选申请人允许中 1个标。
2、领取比选文件时间:2019年 7月16日至2019年7 月22日,早上0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逾期领取概不接受。
3、领取比选文件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507室
4、比选截止时间及比选地点: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日9:00时。
地点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516室。
5、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2019年7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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