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观墙工程招标公告
旅游景观墙工程招标公告
本发包项目中山镇旅游景观墙工程 ,项目业主 重庆华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该项目通过竞争性比选方式发包,邀请各潜在投标人参与比选。
一、发包项目
(一)项目名称:中山镇旅游景观墙工程
(二)工程地点:江津区中山镇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中 山镇景观墙、葡萄架、喷水池等建设内容。
(四)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三、项目最高限价
本工程设置最高限价,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19.38 万元(大写人民币壹拾玖万叁仟捌佰元整)。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6102.66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零贰元陆角陆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及所有分部分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不得高于对应最高限价,否则将被认定为否决投标。
四、时间安排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在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网站免费下载本比选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比选公告时间:2019年 7 月 16 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318会议室
(四)递交标书开始时间:2019年 7 月 19 日9:30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19 日10:00
(六)开标时间:2019年 7 月 19 日10:00
(七)开标地点: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人民政府318会议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必须是江津区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资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六、联系方式
项 目 业 主:重庆华信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中山镇鱼湾村5组28号
邮 政 编 码:402276
联 系 人:吴老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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