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龙市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评估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和龙市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评估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和龙市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评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JY2019-CG020
一、招标条件:
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和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和龙市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评估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和龙市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评估。
2.招标范围:为和龙市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总量45辆)提供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
3.招标预算:资格招标,无预算。
4.标包划分:本次采购分1个标包。
5.招标数量:本次招标拟选择1家旧机动车评估中介机构作为提供鉴定评估相关服务单位。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和龙市事业单位一般公务用车处置工作完成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应具备商务部门颁发的有旧机动车(或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并在有效期内。近二年连续正常执业,对机动车评估业务经验丰富,信誉良好,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旧机动车(或二手车)鉴定评估中介机构,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有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资格。
3.投标人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5.投标人在延边州行政区域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延边州以外的投标人须在延边州注册分支机构,且注册日期不得迟于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具有健全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体系。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并领取密保卡完成登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到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申请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②旧机动车(或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核准证书;③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⑤项目负责人旧机动车(或二手车)鉴定评估师资格证书;⑥登陆延边州交易平台的网页截图;⑦“信用中国( www.credi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
3.招标文件每套3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截标时间,下同)为:2019年8 月 8 日9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截标地点)为:和龙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海兰路690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投标申请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提供银行出具的保函。
5.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和龙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办 公 地 址:和龙市文化路24号
联 系人:公茂玉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建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延吉市人民路2239号-3001
联 系人:焦艳
联 系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yjsjy8543@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和龙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和龙市财政局领域涉黑涉恶举报电话:****-*******
2019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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