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020年振华机动车辆保险项目,车辆仅包含沪牌(大部分)及苏牌(小部分)。招标公告
2019-2020年振华机动车辆保险项目,车辆仅包含沪牌(大部分)及苏牌(小部分)。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2019-2020年振华机动车辆保险项目,拟采用国内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保险人。本招标邀请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邀请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购买标书。
1.项目编号:Z1907-BX07
2.项目内容: 2019-2020年振华机动车辆保险项目,车辆仅包含沪牌(大部分)及苏牌(小部分)。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为“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境内商业保险统保财产保险合格供应商”入围保险公司。
(二)投标人必须为上海市分公司。
(三)必须遵守保监发〔2002〕32号文中提及:机动车辆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核保险、法定保险业务不能由保险标的所在地以外的保险公司承保或共保,或由统括保单承保。
(四)由保险标的所在地的保险公司承保,不得因营运性车辆风险高等原因拒绝承保。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相关资格被注销、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以省级分公司投标时,须省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单位授权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情况简介;
(5)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以设立支机构投标时,须法人及其分支机构许可证复印件)
(6)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7)近三年企业车辆统保项目承保经验(200辆车以上开始计数为一个项目),至少提供五个项目;
(8)近三年企业车辆统保项目理赔经验(年度累计300万以上赔款),至少提供三个。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
3.3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3.3.1 收取材料时间:2019年7月25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
3.3.2地点: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投标管理中心
4.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通知投标人购买电子标书。电子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联系人:
联 系 人:刘君婷
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
电话:***-********
Email:liujunting@zpmc.com
邮政编码:200125
联系人:李润宁
电话:021-5081 2488*199
Email: rn.li@jiangtai.com
二O一九年七月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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