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2019年“5.16”水毁应急抢修工程(二次招标)
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2019年“5.16”水毁应急抢修工程(二次招标)
投标邀请书
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2019年“5.16”水毁应急抢修工程(二次招标)
施工投标邀请书
致:大田县鹏程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沙县兴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尤溪县常兴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明溪县珩城公路有限公司、三明市恒通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化县鸿达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将乐县金泰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清流县龙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建宁县兴莲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永安燕鑫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三明永达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三明盛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市鸿业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被邀请单位名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2019年“5.16”水毁应急抢修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 三明市公路局以明路养【2019】5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建设资金上级拨款,招标人为 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 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2019年“5.16”水毁应急抢修工程(二次招标) 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2019年“5.16”水毁应急抢修工程(二次招标) 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管涵、新建C20片石砼挡墙、路面修复、波形防护栏等。
2.2 项目地点及规模:本项目实施地点为三明市S219线泰宁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管涵、新建C20片石砼挡墙、路面修复、波形防护栏等,项目总投资约35万元。(具体详见工程控制价清单)。
2.3 工期要求:90日历天,业主另有计划的,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达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三明市公路局下属单位中具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养护二类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养护公司。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5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19 年 7 月 21 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本邀请书和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图纸及其它技术资料捆绑另售,所有资料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9 年 8 月 8 日 9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09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或其授权代理人持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原件准时出席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6.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形式,一次性单笔汇达并解入投标邀请书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以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银行帐户的到帐时间为准),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2019年“5.16”水毁应急抢修工程(二次招标)”(可简写)的投标保证金。
8.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 2019 年 7 月 21 日 11 时 30 分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是否参加投标。在本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内未表示是否参加投标或明确表示不参加投标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邀请书将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招标内容如有变更,将适时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宁县水南东街21号 地 址:泰宁县许洋路18号四楼
电 话:188*****116 电 话:132*****212
联系人:周工 联系人:小 张
监督部门:三明市公路局泰宁分局纪检
地 址:泰宁县水南东街21号
电 话:****-*******
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点:泰宁县档案馆二楼。
招投标咨询电话:****-*******,保证金咨询电话:****-*******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开户银行:福建泰宁晋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的投标邀请书,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投标。
特此确认。
被邀请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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