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中学校园文化维修制作 招标公告
第23中学校园文化维修制作 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校园文化维修制作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校园文化维修制作项目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校园文化维修制作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XJTZY-2019-80
三、采购内容:本次项目为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校园文化维修制作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采购预算:22.46万元
五、供应商最低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或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不得使用临时注册建造师;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今) 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并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9年07月17日至2019年07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8:00),
报名时须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供应商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意见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以上原件核查和复印件留存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有效)。
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份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9年07月29日11:00(北京时间)
九、招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十、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第23中学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351号
联系人:吴克利
电话:189*****715
十一、代理机构:新疆天之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路151号君泰大厦6楼
联系人:张娟
电话:181*****825
财政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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