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酶标仪招标公告
全自动酶标仪招标公告
全自动酶标仪 | 1.检测通道:8通道; 2.检测光源:双LED冷光源; 3.检测方法:终点法、动力学法、凝集扫描; 4.测量范围:>4.400 OD; 5.分辨率:0.001 OD; 6.重复性:<±0.16%; 7.线性:在0.000-3.500 OD时,小于±0.6%; 8.准确性:在1.000 OD时,相对误差为±0.5%; 9.测量时间:单波长2s/96孔,双波长<5s/96孔; 10.波长范围:400nm-730nm; 11.滤光片:最多8个,标配405nm、450nm、492nm、630nm; 12.端口配置:RS232和USB; 13.功能 a)可测定96孔(8×12)或48孔(4×12)微孔板; b)振荡频率为高、中、低三档可调,振荡时间1s -300s可调; 14.主机外形尺寸:470mm×335mm×205mm(L×W×H); 15.电源: a)交流输入:100V~240V,49Hz~61Hz; b)直流输出:24V±1V,不大于1.25A; c)过流保护和短路保护:在电流大于等于3.2A或短路时,启动保护; d)额定输入功率:55W; 16.数量:全自动酶标仪主机 1台 / 品牌电脑 1台 / 激光打印机 1台 / 配套酶标仪控制及分析管理系统软件 1套。 |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获取文件期限:2019年7月16日 至 2019年7月18日 17: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信息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9年7月19日 15:0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9年7月19日 15:30
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津区疾控中心401会议室
九、评审信息询价开始时间: 2019年7月19日 15:30
询价地点:江津区疾控中心401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经办人:重庆市江津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采购人电话:********820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柳林街71号
标签: 全自动酶标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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