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新苑经济适用住房三期建筑一标段招标公告

蓝天新苑经济适用住房三期建筑一标段招标公告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预审)

编号:CZS********5

1、 工程名称:蓝天新苑经济适用住房项目

2、 工程概况:
(1)批文号:常发改[2007]508号 (2)投资额:61685.00万元
(3)工程地点:城西五星区、三堡街南侧、规划劳动西路 (4)建设规模:221920
(5)结构类型:框架结构、框剪结构 (6)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计划开、竣工时间:2008-6-1 至 2012-5-31


3、 标段编号:CZS********520 标段名称:三期建筑一标段

建筑面积:24947.00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3200万元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专业和资质等级:建筑工程贰级

4、企业、注册建造师报名的业绩条件:(1)企业条件:1)、申请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申请企业须具备企业安全许可证;3)申请企业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2)注册建造师条件:1)、申报的注册建造师建筑一标段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建筑二标段须具备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且须在其注册证书注明的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工作; 2)、申报的注册建造师须具有B类安全证;3)、申报的注册建造师2009年1月1日以后获得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业绩(两项业绩都需具备,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获奖证书原件,时间以获奖证书所载时间为准,中标通知书必须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发或书面备案、注册建造师业绩已录入常州市招标办施工企业资料库并通过审核的原件)。

5、其他报名条件:
(1)本工程只接受网上报名,详见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项目网上报名须知》;(2)拟派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按照常建〔2009〕175号文及“第九条”解释说明的规定执行); (3)资格预审时,投标单位资审委托代理人和投标建造师须准时到达现场,并提供各自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投标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0年12月)。委托代理人另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另须提供注册证原件、B类安全证原件。若资审授权委托人和建造师无法准时到达现场、无法提供本条要求的各种证书和文件、证件原件、无法提供符合本条要求的养老保险凭证,缺少任何一项,均作资审未通过处理;(4)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无法提供原件的,作资审未通过处理;(5)投标保证金:①报名单位必须在报名截至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65万元整/标段)以转账(或电汇、网上银行)的形式(不接受现金)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汇入以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且必须全额到账,并于资格预审前凭银行进账单至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联系电话:****-********)开具财政结算收据(第一次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名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公章的复印件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审核)。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将被拒绝。 ②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名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州分行营业部、开户帐号***********************(说明:采用电汇方式缴纳时账号为32001***************)。 ③报名单位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单等票据的用途栏写明工程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需注明票据号码。 ④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中标单位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起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缴纳账户。 ⑤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506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基本账户。 ⑥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的;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拒不提交所要求的履约担保的;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的;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⑦其他未尽事宜按常建〔2008〕58号文执行。 (6)报名时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可以申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标一个标段,且一个建造师只能投报一个标段;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需携带的资料:
(1)常州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书及附件(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3)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0年12月);(4)报名建造师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注册建造师的B类安全证原件、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单位为其交纳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养老保险至少应缴纳至2010年12月);(5)报名建造师业绩原件: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招标办)签发或书面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原件、施工合同原件、获奖证书原件;(6)、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7)、《注册建造师承担第二个工程施工任务申请表》原件或《进(出)常建筑业企业和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信用证明》原件(按常建〔2009〕175号文及“第九条”解释说明规定需出具时);(8)、未尽事宜详见附件。

7、报名、资审、抽签时间地点:
①报名时间: 2011-2-22至2011-2-28;网上报名24小时开通或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服务大厅(工作日9:00-17:00)。
②资审时间: 2011年3月1日 14:00时至 16:00时(超过时未签到,作该投标申请人自动放弃资审处理,资格预审时一次性递交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不接受补充资料);地点: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2 楼 203 室。
③抽签时间: 2011-3-1 16:00 时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常州市清潭路85-2号

8、确定投标人的方式:资审合格全部抽签。

9、本工程招标文件、光盘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 500.00 元整;图纸押金人民币 3000.00 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650000.00 元整。

10、代理机构: 本工程由 常州市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招标人:常州市住房保障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607号 地址:天宁区和平北路1号国泰新都3幢601-603室
联系人:卞曰林 联系人:吴丹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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