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鸿园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
海南东方鸿园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
标的名称 | 海南东方鸿园实业有限公司49%股权 | 项目编号 | QY201907HN0104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7.16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9.8.12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本次挂牌终止 | ||||||
标的概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海南东方鸿园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东方市八所镇东方大道北十一巷你我他房地产第四层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黄明娟 | ||||
成立时间 | 2014.11.5 | 注册资本 | 壹仟万元人民币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所属行业 | 其他 | |||||
经营范围 | 物业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贸易服务;旅游开发。 | ||||||
职工人数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60 | |||||
2 | 海南新星弘文实业有限公司 | 40 | |||||
内部决议 | 2019年2月28日股东会决议 | ||||||
主要财务数据指标 | 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元 | ||||||
2018年度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8 | 330752 | ********.68 | |||||
审计机构名称 | 海南中政财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 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19.5.31 | 0 | -187169.43 | -187169.4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报表 | ********.25 | 252203 | ********.25 | ||||
标的企业评估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元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利润总额 | 净利润 | ||||
2018.12.31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所有者权益 | |||||
********.68 | 330752 | ********.68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海南中洲资产评估事务所 | 评估报告书号 | 海南中洲评报字【2019】第005号 | |||
评估基准日 | 2018.12.31 | 核准(备案)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 |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 净资产 | |||||
2926.9 | 33.08 | 2893.8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417.97万元 | ||||||
转让方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 | |||||||
注册地(住所) | 海口市美兰区琼山大道309号海南省三防指挥调度中心6楼616室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6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9%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海南省水利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会议纪要2019年第4期 | ||||||
转让方承诺 | 1、本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 | ||||||
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 | 中共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委员会会议纪要海控党纪字【2019】23号 | ||||||
特别告知 | 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 | 否 | |||||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
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否 | ||||||
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 | 否 | ||||||
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 | 否 |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公司所有的东方市八所镇高坡岭西侧46666平方米土地上有11座坟墓未搬迁,部分农户未领到征地补偿款。受让人须先行代政府垫付征地补偿款,具体数额以东方市政府相关部门核定为准。 2、海南新星弘文实业有限公司于2017年受让海南东方鸿源公司40%股权,《产权交易合同》已签订,已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3000万元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付款方式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竞买人须为中国境内合法续存的企业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 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的,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的,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总价款的30%支付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019年12月15日前,支付至转让价款的60%;剩余价款应在摘牌之日起1年内付清。未付款项应当提供合法担保,担保物价值与未付款相当。 5、待全部转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支付完毕后,海南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鉴证》 。 6、标的公司名下位于东方八所镇高坡岭西侧4666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建社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如改为开发普通商品房,涉及的调规变性工作及相关费用均由受让方负责。 7、目前标的公司土地开发项目由海南新星弘文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受让方受让股权后应与该公司共同承担项目开发工作,并共同承担前期及后续产生的费用。 8、同等条件下,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 | ||||||
标的交割 | 按《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办理。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交易双方应缴纳的交易服务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由受让方承担。 | ||||||
交易指南 | 竞价须知 | 竞买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 2、地点:海口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若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转让;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且不因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后产生违约情形而改变,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19年8月13 日。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自公告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17:00止 | |||||
报名手续 | 本项目采用网络动态报价的竞价方式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需在2019年 月日17:00时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具体账号请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意向受让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动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保证金金额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900万元,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17:00,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具体账号请根据e交易系统提示缴纳,以到账为准,不计利息)。 | ||||||
竞价安排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增价幅度 | 20万元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19年8月 13日上午10:00 | 延时竞价周期 | 120秒 | ||||
服务费 | 本次股权转让由受让方承担交易服务费。 | ||||||
附件下载 | 《股权转让合同》 | ||||||
联系方式 | 标的咨询 | ||||||
技术支持 | 徐先生:********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8月12日17:00止(工作日) | ||||||
单位地址 | 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海南产权交易所 | ||||||
其他 |
标签: 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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