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创意园游客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文化创意园游客服务中心装饰工程招标公告

小额)和平新村文化创意园游客服务中心装饰工程

定点抽签公告

现拟对和平新村文化创意园游客服务中心装饰工程进行定点抽签(随机抽取),欢迎合格的企业单位参与。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和平新村文化创意园

2、项目范围:按照总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861190.55元(含招标人暂列金额7.8万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2%(暂列金额不作下浮),即767207.68元(含招标人暂列金额7.8万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项目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装饰专业类别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B证),拟派的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③使用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单位,需提供证件网站查询截图,或确保证书二维码扫描无误。

三、现场报名

凡有意参加本小额工程的企业,请前往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办理窗口注册登记并办理电子数字证书(CA证书),并网上报名。

本项目需授权的建造师携带如下材料至开标现场:

(1)本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3) 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

注:审核通过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递交交易中心存档。

1、定点抽签时间为:2019年719日,下午130分。

2、定点抽签地点为: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四、定点抽签方式

现场报名结束后,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在审查通过的企业单位中抽取一名成交单位。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招标单位支付。

七、工程款支付

1、支付时间:

1)合同签订前承包人向发包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2)工程进度款(不含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所发生的费用)每月按实际已完工工程量的70%支付。累计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标内未实施项目造价)的70%时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齐备移交档案馆后付至实际完成价款但不超过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标内未实施项目造价)的80%;办理完备案手续、竣工结算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总价款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贰年)满后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第一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质监、安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等相关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3)采用固定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成交价即为中标价,该成交价为完成本定点抽签公告及施工图纸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固定价格。B.施工期间承包人自购的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浮动的风险和国家下发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一律不予调整。C.图纸设计范围内内容的漏项和为完成图纸设计项目所必须实施的措施费用。D.招标人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按定点抽签公告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报价,一次性包干。

4)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变更价款和签证价款等风险以外费用另加。

A.合同价款:中标单位的成交价作为合同价。

B.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洽商予以调整。

C.由于变更和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洽商的项目结算:因变更和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增减的项目,如清单中有该项目,则按承包人清单中的综合单价结算;如清单中没有该项目,则按清单计价规则另行组价(材料价按施工同期《铜陵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铜陵工程造价》中没有的材料双方参照市场询价另行协商),其中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和税金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取,另行组价得出M,结算价=M×成交价/控制价(均应扣除暂定价、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核定的综合单价或材料价格不再下浮。

D.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E.未尽事宜,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

F.在本工程施工中所有招标人暂定的材料价必须经发包人重新确认。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结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I.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有权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由招标人后期招标纳入总包的分包工程,按分包工程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其中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3%)计取总包服务费,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总包单位。

5)工程隐蔽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6)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按定点抽签公告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7)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上报工程结算,并对上报的结算金额负责。竣工结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承包方如竣工结算经市审计局审计核减额超过承包方报审额5%以上的,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承担核减额同等金额的违约金(可在工程款中扣除),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相关责任。

8)履约保证金为工程造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4%,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2%)。
9)本工程综合单价及成交价中已综合考虑“营改增”税率,结算时也不进行此项调整。
10)其他补充条款: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11)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七、联系方式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褚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市投资大厦五楼工程科(铜井路与学士路交叉口)

项目招标单位: 铜陵市文化产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62-*******

联系地址:铜陵市木鱼山大道与铜井路交叉口市总工会七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饰工程 游客 文化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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