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及保护历史档案目录编制及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自治区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及保护历史档案目录编制及数字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第二次)
一、 采购项目编号: ZCD-ZC*******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自治区档案馆国家重点档案抢救及保护历史档案目录编制及数字化项目 | 1 | 726000 | 批 | 包含档案目录编目、信息录入档案数字化、档案整理、档案鉴定、档案翻译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四、 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及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证书”(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类)甲级资质证书或自治区工商注册的乙级资质证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够提供优质的后续技术支持服务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址、方式、售价:
1、发售时间:2019-07-17 至 2019-07-23
上午:10:00-13:30
下午:15:30-19:00
2、获取磋商文件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4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
4、磋商文件售价(元): 200
六、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9-07-26 11:00:00
七、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八、 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07-26 11:00:00
九、 磋商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十、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 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资质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伟
联系电话:177*****275
传真:****-*******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办公楼4楼
2、采购人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档案馆
联系人:袁晓莉
联系电话:****-*******
地址:乌鲁木齐市三道湾路99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正勇
监督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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