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城县文物旅游局采购“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采购“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采购“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交城县文物旅游局就“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预算金额为160万元,拟成交供应商为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项目名称 | “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 | |||
项目 清单 | 1 | “交城号”列车广告宣传项目 | ||
论证 专家 基本 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备注 |
原加廷 | 律师 | 山西天建律师事务所 | ||
王竹便 | 高工 | 山西广播电视台 | ||
李向东 | 高工 | 太原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申请 单一 来源 理由 |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获取: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平面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交城号”冠名列车广告媒体在京石太线宣传,属于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经营权限范围内,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是唯一经营供应商,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 |||
专家论证意见 | 原加廷:因晋京同安公司享有对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广告媒体使用、经营权的独占许可使用权、经营权,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 王竹便: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有独占许可使用权、经营权,符合单一来源条件。 李向东:山西晋京同安高铁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独家拥有太原铁路局动车列车平面广告媒体使用和经营权。“交城号”冠名列车广告媒体宣传项目只能从该公司获得冠名广告位服务,故推荐单一来源采购。 |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9年7月18日起至2019年7月24日止(五个工作日)。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向采购单位或交城县财政局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采购单位:交城县文物旅游局
联系人:高女士
政府采购管理处地址:交城县永宁路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030500
山西重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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