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围墙维修改造及回填土方
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围墙维修改造及回填土方
招标公告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都购2019B********9)的批复,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的委托,现就其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围墙维修改造及回填土方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编号:JXdc-201902
项目名称: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围墙维修改造及回填土方项目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技术参数 |
都购2019B********9 | 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围墙维修改造及回填土方项目 | 1批 | 38万元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注(如有):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开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营业范围内需包含装饰装修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开标时提供2017年度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时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和2018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或当地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缴纳明细加盖投标人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
(三)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四)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供网址查询页截图)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它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if !supportLists]-->4.<!--[endif]-->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未报名登记的投标将被拒绝。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未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5.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07月18日,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19年07月19日—2019年07月25日止,(每天08:3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在都昌县新妙湖大道9号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9年08月01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新妙湖大道9号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7.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发出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预算金额的1.5%收取。
采购单位:都昌县中医院蔡岭分院
采购人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蔡岭镇
联 系 人:袁先生
电话:136*****5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省江信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详细地址:江西省九江市都昌县新妙湖大道9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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