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两部地方规章调查、起草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两部地方规章调查、起草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两部地方规章调查、起草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两部地方规章调查、起草服务项目,共计一个标段,项目预算为25.9万元。 |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主要为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两部地方规章调查、起草服务项目。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完成《聊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聊城市城区公厕管理办法》制定及审核。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要求。 5.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要求。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交付时间:2019年4月30日前规章通过论证并通过法制办审核。实施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期限:2019年4月30日前规章通过论证并通过法制办审核。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依据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及规范、政府采购合同、本项招标文件及中标人投标文件进行验收。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 | |
三、论证意见: 无 |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7月17日起,至2019年7月20日止 |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07-21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1、采购单位:聊城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建设西路4号 |
联系人:蔚处长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东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高新区九州长江路111号 |
联系人:徐冰冰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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