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歌曲创作及MV拍摄、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拍招标公告

创文歌曲创作及MV拍摄、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拍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 创文歌曲创作及MV拍摄、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拍 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创文歌曲创作及MV拍摄、道德模范公益广告拍摄

二、采购项目编号:仁怀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

三、采购项目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项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歌曲创作

1

创文类

2

MV拍摄

1

快闪形式

3

道德模范公益广告

1

MV形式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请电话咨询。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9.9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最后报价相同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仅限遵义市行政区域内供应商

七、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7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9年7月15日止,每日上午8时~12时,下午15时00分~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参与询价采购的方式:

①参与询价采购机构相关资质证件。

②资质审查通过后发放采购项目清单。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供应商应于2019年7月15日23时59分止,将报价文件提交到市创文办,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仁怀市创文办 ;

地址: 仁怀市电视台三楼 ;

联系人及电话: 周兴 ******** 138*****145

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仁怀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仁怀市创文办办公设备采购领导小组

2019年7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益广告 拍摄 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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