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
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 | ||
品目 | 工程/建筑物施工/行政单位用房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7日15:45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07月18日09:00至2019年07月24日16:3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07月30日09:00至2019年07月30日09: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07月30日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开标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陈先生 186*****69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女士 ***-******** |
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
项目编号:tjxh2019-jzq-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 186*****69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女士 ***-********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内容包括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二期),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序号工程名称建筑面积(m2)1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西施古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1362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嘴巴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312.123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南孟辛庄村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工程312.12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 供应商实质性资格要求 (原件备查)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投标截止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B.投标截止时间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3)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2018年或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情况说明,提供书面声明函;3.投标人须提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单位资质复印件盖投标单位公章;4.投标人须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5.负责本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须提供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4.8337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7月18日 09:00至2019年07月24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盖公章(法人未到场提供)原件和报名人身份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1室现场购买,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版招标文件。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00至2019年07月30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30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天津市蓟州区兴华商务中心C区503室(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为保证供应商权益及项目的顺利进行,有关该项目的澄清、更正及中标成交信息等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请已报名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查看与本项目有关的变更公告内容,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再另行通知变更内容。对于因未及时查看变更公告内容及未在投标文件中做出变更响应的投标人,由此所造成的后果供应商自行负责,与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无关。同时,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则仅供参考,采购人和天津鑫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三)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残疾人企业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微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标签: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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