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埠电厂(运招标公告

黄金埠电厂(运招标公告


报价截止日期:2019-07-19 12:28
申请单位:黄金埠电厂单据编号:黄金埠电厂(运询)-2019-07-001申请人:付元虎
物资品种: 煤炭申请日期:2019-07-17交货时间:2019-07-23至2019-08-31
数量:5(万吨)运输方式:其他运距:800(公里)
发站(港):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国投京唐港到站(港):电厂货场
结算付款方式:全程物流包干运价(含税9%)一票结算,承兑比例30%
考核条款:1:煤炭供货商:中煤华中能源有限公司 2:煤炭数量:5万吨 3:装运港: 秦皇岛港、京唐港、曹妃甸港、国投京唐港 4:中转港: 江阴中信 5: 目的港:余干范家货运码头 6:交货地点:电厂货场 7:海轮到达装运港时间:2019年7月23日±1日。 8:全程物流包干运价(含税9%):包括海运费、海轮滞期费、江船运费、湖船运费、江轮、湖船滞期费、中转港码头作业费、目的港码头费,堆存费、汽车运费、中转港第三方检验费及货物保险费、船舶保险(含第三者责任险)等入厂前的所有费用。 10:其它说明: 1)物流承运方必须承担煤炭综合热值差损耗, 按综合热值损耗 =(装运港数量×装运港热值-到厂数量×到厂热值)÷装运港数量。综合热值损耗大于100千卡/千克,对于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按照货物价值全额赔偿;赔偿金额=(综合热值损耗-100千卡/千克)×(合同单价÷到厂热值)×装港数量。合同单价以煤炭实际结算单价为准。 2)本次物流运费报价,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滞期费。承运方必须考虑滞期费进行报价,充分考虑滞期费所带来的风险和效益,一定要测算准确,按照当前运输市场合理运费及滞期费实际情况进行成本测算报价,同时也要考虑热值差损耗承担的风险因素,尽量避免误判而造成经济损失。 承运方开标前需向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缴纳投标保证金50万元,如未缴纳,则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缴纳以报价截止时间为准),如有与我公司签订物流合同未执行完的,需另行缴纳投标保证金,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则不计利息全额退还。承运方中标后如不履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承运方报价资格,收款单位: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设银行余干县城北支行,账号:****************1309。 付款方式:30%运费以承运方贴息承兑汇票支付 , 70%运费以现金或国电黄金埠发电有限公司贴息承兑汇票支付。审核(批)记录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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