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采购项目名称: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
3、采购内容:对宝塔镇潘渡村、冈西镇徐王村、芦沟镇新联村和庆丰镇北秦村进行农民群众住房条件(俗称“康居工程”)改造,该项目涉及搬迁农户3557户、搬迁房屋面积291311平方米(其中平房面积254436平方米、楼房面积36875平方米)、厕所3557座、猪圈2138座、鸡舍1573座、苗木28848棵、购置安置房27000平方米,新增耕地面积约1650亩。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专家组对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了研究论证,经查证资料,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1、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是我县的民生项目,涉及惠民政策的落实,并保持社会稳定,特别是动员搬迁过程需要耐心细致做好群众工作,该项目的实施将对改善建湖县境内村镇民生环境,解决当前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社会将发挥重要作用。
2、鉴于目前建设资金紧缺,参照其他同性质项目的做法,综合当前国家在贷款融资方面的政策要求,急需紧紧抓住政策窗口期,选择一家信誉好,且一直从事该类项目建设的单位来承担民生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能真正实施到位,因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本项目采购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规定,专家组同意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3、建湖县美丽乡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实施工作,负责搬迁方案拟定和执行,动员农民群众腾空让房、签署补偿协议,并能保持稳定,让群众自愿搬迁,专家组认为可由建湖县美丽乡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担建湖县康居三期建设项目的服务工作。
参与论证专业人员:蒋泽达(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师)、陈琴(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物所有限公司,工程师)、姚万春(建湖县国土资源局,工程师)、张如中(建湖县财政局,会计师)、朱新洲(建湖县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工程师)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拟定供应商:建湖县美丽乡村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建湖县秀夫南路933号
项目建设投资估算:49280万元
现将以上情况进行公示,本公告有效期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24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请在公告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反映。
采购单位: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军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江苏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1*****688
监管机构:建湖县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
建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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