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三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三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监理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三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经南十四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工程施工及监理项目已由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经开区投资发展服务局、经开区经济发展局以郑经投发(2014)51号;郑经投发(2014)52号,郑经经发(2016)63号,郑经经发(2016)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三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监理项目(二次)
2.2项目概况:
2.2.1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三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道路全长338.82m,红线宽度30m,招标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水、排水、照明、电力排管、绿化、通信等工程;
2.2.2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道路全长308.809m,红线宽度30m,招标内容为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给水、排水、照明、电力排管、绿化、通信等工程。
2.3招标范围:
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资产移交、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4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标段划分:
监理标段:
监理一标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三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监理;
监理二标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十四路(经开第十四大街—经开第十五大街)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合格、有效。
3.2本次招标要求:
3.2.1监理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监理甲级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要求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项目总监投标报名与开标保持一致。
3.3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个;
注:类似项目是指我国境内的市政道路或公路工程(道路长度≥5公里),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3.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自2015年01月01日以来经营活动中无工程建设生产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注:须法人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
3.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单位,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授权代理人)不存在被执行人相关信息。
3.6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注册之日起算起。
3.7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3个月单位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含缴费凭证)。
3.8项目总监、参与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项目总监须提供本单位的劳动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同一个总监理工程师只能中标一个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5日下午18:00时前,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凭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CA锁的,请登录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进入“办事指南-建设工程”栏目,企业CA锁办理咨询电话:0371-96596 , CA证书办理地点: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C区6015)、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5日18时00分(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
5.2获取方式:登陆郑州市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向代理机构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加密投标文件(.ZZ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zsggzy.com/)上传投标文件菜单,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10时00分(以最终招标文件上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一份(U盘介质)和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郑发大厦六楼(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A区第三开标室。
6.2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ZTF格式)及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法人代表CA密钥和企业CA密钥进行签章制作;最后一步生成电子投标文件(.ZZTF格式和.nZZTF格式)时,只能用本单位的企业CA密钥;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与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同时生成的版本。
6.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企业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说明:1、投标人必须使用IE浏览器进行网上报名。选择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名,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zsggzy.com/)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及“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操作手册-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郑州版)”)。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河国际新城建设指挥部
地址:郑州市经开第十七大街与经南八路交叉口
联 系 人:朱先生
电话:0371-********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3号8楼823室
联 系 人:姜先生 任女士
标签: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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