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污水(医疗废水)处理重招标公告
卫生系统污水(医疗废水)处理重招标公告
武义县卫生系统污水(医疗废水)处理项目重 新 招 标 公 告
发布时间:2011-02-25
武义县卫生系统污水(医疗废水)处理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决定公开招标选定设计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武义县卫生系统污水(医疗废水)处理项目,包括武义县中医院(地处县城,250张床位)、县妇幼保健院(地处县城,120张床位)、县第二人民医院(地处柳城畲族镇,110张床位)三家县级医疗机构以及壶山街道、熟溪街道、履坦镇、大溪口乡、俞源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五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无病床)的污水(医疗废水)处理方案的设计、处理设备(含生化、消毒工艺所需的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提供售后服务全过程内容(相关配套土建工程由招标方自理,但中标单位必须提供设计及技术指导、对相关配套土建工程土建施工实施共同监管)。总投资约95万元。
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各家医疗单位的污水排放执行以下标准:
(1)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外排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预处理标准,同时处理后的水质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要求,然后才能将处理后合格的医疗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
(2)县第二人民医院外排污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
(3)壶山街道、熟溪街道、履坦镇、大溪口乡、俞源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家医疗单位外排污水消毒处理后粪大肠菌群等病理学指标执行GB18466-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其中壶山街道、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两家医疗单位处理后的水质也必须符合《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要求,然后才能将处理后合格的医疗废水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由城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再处理。
(4)上述医疗单位如设有传染病房的,必须保证将传染病房污水与非传染病房污水分开,传染病房污水、粪便经严格消毒后方可与其它污水合并处理。
1.2建设地点:武义县中医院等八家医疗单位内。
1.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3月,计划竣工日期为2011年9月,工期为6个月。
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要求。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资质要求:凡具有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资质同时具备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
2.2 拟派项目部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师及其以上,并配备安全负责人一名。
2.3具有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交易席位证。
三.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3.1与招标公告时间、工程名称相符的投标单位介绍信和法人代表委托书。
3.2经办人(必须是企业在册中层以上干部)的身份证、任职文件。
3.3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3.4项目部组成人员名单,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安全负责人的岗位证书(或任职文件)及以上人员身份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在册,并且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
3.5企业简介、企业承建过医疗单位污水处理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须附有项目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验收报告或水质检测报告);企业近三年内承包的主要工程及质量情况一览表、现有施工项目一览表;拟配备项目施工的主要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表。
3.6提供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发的交易席位证。
3.7提供关于武义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第二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的有关环保设施及工艺处理设计方案一式二份。设计方案要求工艺成熟、造价(一次性投入)尽可能低、运行稳定可靠,日常运行和维护费用低。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均须提供原件(人员身份证除外)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须按顺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编好页码,原件留存的则不须提供复印件)。设计方案另册装订。
四.其他事项
4.1报名结束后对各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由县环保局对各家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经过审核入围的施工企业可参加工程施工投标。
4.2报名时间:2011年3月 3 日至 4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4:00。
4.3报名地点: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义县城建行大楼十二楼)。
4.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时间: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579—********
武义县卫生局
浙江泰宁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武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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