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招标公告

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招标公告

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

招标文件

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一 、投 标 邀 请 函

我公司招标设计制作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二台,特邀请贵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请于2011年3月9日前到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 投标书应于2011年3月9日9:30之前递交到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3. 投标保证金20000元(未中标单位退回,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按需方规定部分转为中标服务费)。

4. 定于2011年3月9日9:30,在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公开开标。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5.贵单位收到招标文件后如确定参加本次投标,应回函确认。

5.联系人:孙 晶 电 话:****-********

张勤柱 电话(传真):****-********

6.招标单位地址:济南市槐村街73号,邮编:250022

济南轨道交通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2011. 2. 25

二 招标文件

1 技术规范

1.1 招标方以下称需方,投标方以下称供方。

1.2 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技术要求见附件二

1.3需方提供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技术要求,供方严格按需方提供的技术要求设计制作,数量2台。中标后开工前中标单位与需方技术沟通,对图纸、技术要求、工艺要求明白无误后开工制作。

1.4全部制作完成后,需方到供方进行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供方发货并派人员到需方济南装备公司安装调试、培训操作人员直至中间验收合格。在济南公司试装车完成后,供方负责将工装拆解、包装。济南装备公司负责将工装运至波兰合资公司。供方负责在波兰合资公司安调试工装,直至终验收合格。

1.5供货期为2011.6.30前在济南装备公司安装完成并中间验收合格,2011.12.31前在波兰合资公司安装并终验收合格。

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可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需方。

3 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需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3.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需方回函确认。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4 投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投标书;(应包含供货周期、付款方式、主要材料、配件的品牌及生产厂家)

2) 投标价格表;(按明细报价,如各种材料费、人工费、减速机、电机、制作费、运费、安装费、税费及在波兰安装调试检验认证费等)

3)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复印件、法人登记或法人授权书、资质证明等);

4) 售后服务承诺;

5)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比如生产能力、工作场地优势、其它能够证明投标人产品质量、信誉、业绩、服务、管理水平的证明材料等的内容;特别是有无国外施工、认证的经验或项目。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投标报价

5.1 报价为合同价格,应包括车体(底架)转胎的制作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在波兰安装调试检验认证费、增值税和其他税费等。币种以人民币为单位。

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6.1 投标文件的格式见附件:投标书

6.2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三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投标资格文件可以准备二份,连同标书正本、副本一同封装在一个信封中,然后将投标资料一览表贴于其上。

7.2 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单位名称和地址。

8 评标委员会

8.1 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公司主管项目领导、规划发展部、财务部、工艺技术部、波兰货车项目组。使用单位等单位的有关人员组成。

五 开标与评标

9 开标

9.1 招标人在“招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9.2 投标采用二次报价的方式。开标时,招标人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然后投标人退场,评标委员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分析,并分别与投标单位技术沟通,全部单位技术沟通完成后,投标单位二次报价。二次报价为商业机密,不再公开唱标。二次报价由投标人的被授权代表人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0 投标文件的澄清

10.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

11 投标文件的初审

11.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11.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12 评标的方法和定标的原则

12.1通过符合性检查、技术评议、价格评议、供货周期、供货业绩、企业资质能力等综合考虑后推荐中标单位报公司批准。

六 授予合同

13.1中标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应按通知规定的时间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13.2招投标文件条款作为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3.3需方的付款方式一般为3:3:3:1,即30%的预付款、货到济南安装完成并中间验收合格后付30%、波兰合资公司安装完成并终验收合格后付30%,其余10%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附件一(投标书格式):

投标书

致: (招标单位)

根据贵方为 项目招标的投标邀请,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三份:

1)投标书;(应包含供货周期、付款方式)

2)投标价格表;

3)售后服务承诺;

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6)投标保证金;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们承担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相关协议的责任和义务。

(2)我们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招标文件” 的规定,遵循本次招投标标书,并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投标单位: (公 章)

法人代表签字:

被授权代表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技术要求

一、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用途

波兰货车车体(底架)转焊胎(以下简称转焊胎)主要用于分别以Eanos 423W 、Falns 441V 、Sgs 412Zd 、Habbins(Ha/DB)为代表的波兰E系列、F系列、S系列、H系列铁路货车等车体的翻转。使用地点为波兰什切青市。采购数量为2台。

二、主要技术参数

1.车辆长度 8240mm~23264mm

2.车辆宽度 2850mm~3205mm

3.车体重量 6600kg~21780kg

4.各主要车型车体机构尺寸对比

顺号

类比项目

车型

心盘距

(mm)

车辆

长度

(mm)

车体

长×宽(×高)

(mm)

车体

重量

(mm)

备注

1

Eanos 423W

10700

15740

14500×3000(×2495)

14500

敞车

2

Falns 441V

8160

13500

12260×3140(×3100)

16600

漏斗车

3

Sgs 412Zd

14600

19640

1840×2950

9000

平车

4

Habbins(Ha/DB)

17724

23264

22024×3040(×3440)

15470

活动侧墙车

5.生产节拍 ≤4h/辆

6.天车轨道距地面高度 6.6m

7.天车最大起吊高度 ≤6.3m

三、转焊胎总体要求

1.转焊胎必须是完整的、全新的成套设备,具有合理的结构,高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耐用性,操作简单,维修方便,在环境温度-5℃~45℃、相对湿度≤90%、额定负荷下连续工作22h的条件下运行平稳。设计寿命按双班工作制,正常使用条件下,不少于10年。电力供应的参数为:AC380v,50Hz。

2.转焊胎采用组合式、模块化结构设计。能够在长度方向上进行快速调整。所有的定位、夹紧机构可以调整以适用于不同的车型。调整时原则上不能采用气割和电焊,不重新预制基础。可根据不同车型需要,随时增减相应的专用模块。每次转型调整时间不超过8h,同时保证转焊胎性能稳定可靠。

3.转焊胎空间结构设计合理,便于调整、维修、保养,符合人机工程要求,人性化设计。

4.转焊胎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抗冲击性能,采用的各焊接件焊接后应整体消除应力处理,保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出现裂纹和变形;整体美观、协调、实用,并且便于拆卸、安装、维修。

5.转焊胎装夹位置合理,满足装夹的需要,适应不同车体重心高度的变化。压紧头具有较高的强度、耐磨性。操作应简单、方便、安全、可靠。

6.转焊胎在满足翻转功能的同时具有升降功能。

7.机械和电气部分应有可靠的安全保护联锁装置和短路、断路、漏电、停电或意外停机等自我保护装置。

8.选用优质材料制造,所选用的机械、电子、电器元件和控制系统是先进、优质、可靠的系列产品,须符合ISO相关标准规范。

9.所有设备、电气元件、仪器仪表之度量单位全部采用国际单位制(SI)标准。所有设备、电气元件、仪器仪表的设计、制造应符合ISO和IEC或其它等同标准。

10.转焊胎制作所需型钢板材须经抛丸除锈预处理,处理后钢材表面清洁度应达到ISO8501-1中的Sa2 级及以上,涂漆方法、面漆颜色及漆层厚度根据ISO相关标准执行。各空腔内部各面组装前应预先做防锈处理及油漆。

11.对有可能造成人身或设备伤害的危险部位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其安全设计应符合ISO相关标准。

12.设备噪音符合ISO相关标准。

四、转焊胎主体结构具体要求

1.转焊胎采用上进、上出、天车吊装方案。包括主动端和从动端。配备与转焊胎相适应的操作平台。

2.转焊胎为分体、开式机构(包括主动端和从动端),无联接梁,工件入胎、脱胎采用天车吊运。天车吊装过程中,车体不能与天车发生干涉。

3.转焊胎主动端和从动端配置平稳、同步、可靠并具良好防护装置的机械升降和转动机构,地面不设地坑保证工件在正反360度范围内旋转,并具有良好的自锁功能。

4.转焊胎采用电机驱动,车体翻转转速不大于1r/min。

5.转焊胎升起力满足不同车型车体重量。整体升起力不低于25t。

6.转焊胎夹紧机构设在工件两端的牵引梁部位,以牵引梁下平面为水平定位基准并以前从板座和枕梁间内腔作为工件的纵、横向定位基准,支承及夹紧机构的设置要便于工件入胎、脱胎及组焊操作,夹紧机构安全可靠,操作方便。夹紧机构不能与牵引梁部位的底架附属件发生干涉或者影响底架附属件的组装焊接。

7.转焊胎主动端和从动端在升降、旋转所处的任何位置,两旋转轴同心度≤2mm。

8.转焊胎的主动端为固定式,从动端为可移动式,能够适应不同长度的车体。

9.转焊胎主动端和从动端夹持装置相对于回转轴位置可以调整,满足装夹不同车型车体情况下,回转重心与回转轴的轴心重合,避免偏心旋转。

10.转焊胎的夹紧或支承点的设计与布置必须合理可靠,能确保工件在其翻焊过程中夹紧或支承部位不出现整体或局部永久变形情况。

11.工件翻转到位后,升降装置可以将车体落到弹性支撑上,使工件平稳不颤动,同时减少偏重造成的变形。

12.设备一侧配备人员安全操作平台,侧面平台可移动,侧面平台可采用机械移动方式在4m范围内移动,操作灵活可靠,并能定位自锁。操作平台在高度方向上具有无级调整功能,当升至最高位置时,满足车体上层焊接作业。平台的距离不影响车体的翻转。移动平台全部采用机械传动方式,行走平稳。

13.为了使工作现场整洁、减轻工人劳动强度,电焊机可以安置在移动平台底层,平台上层设置送丝机移动装置。

14.设有可靠的声光电器报警装置,用于保证车体翻转时,警示操作工人。转焊胎的所有安全措施必须符合ISO相关要求。

15.转焊胎升降装置要保证长期使用的要求。

16.升降装置要做好保护,防止污染。

五、工艺及质量控制点要求

1.本装备结构、材料、机构、齿轮、电气、涂装、焊接、计量及质控等均满足波兰国家标准及欧洲相关标准要求,如遇规范及标准中有不一致处,均按较高标准和规范。本机所有设计图纸与技术文件的计量单位皆采用国际标准单位。

2.本装备主要金属结构和重要部件的材料都有质量保证书、检验报告、检验记录和合格证书。材料表面无锈蚀斑点,无夹层等缺陷。

3.本装备全部制造工艺符合国际标准,钢板通过预处理(抛丸)去除轧制生成的氧化皮,使它达到ISO8501-1中的Sa2 级及以上。用数控切割下料。禁止用手工切割。个别钢板若用手工切割,亦需要通过机加工或打磨消除手工切割痕迹。

4.本装备所有螺栓孔采用钻孔或铰孔。钻孔后去除所有毛刺。

5.所有板材、型材等的校直和弯曲采用压力轧平,不用锤击。卷筒、齿轮,行走轮和滑轮及轴采用钢板和锻钢制成,并经过精车削和磨光,直径改变处都有圆角过渡。

6.焊接工艺、焊条材料以及有关检验等按国家标准进行。其焊缝按AWS标准进行超声波检验和X射线抽检。

7.所有的工作均由完全技术熟练的工人完成,每个工人都有符合国家要求的从业资格证明,使用规范和标准要求采用的现代方法。对于特殊的装配工作均由特定的专业工人来完成。

8.从事主要构件焊接工作的焊工均是在其所完成的焊接材料、方法和类型方面具有资格证书。

9.所有焊缝的检验严格按照中国国家标准(GB)执行,所有主要部位的重要焊缝的检查采用射线探伤和核磁探伤方式检验,射线探伤和核磁探伤焊缝质量综合评级满足图纸的技术要求,图中无要求的,一般不低于GB3323-2005中的Ⅱ级标准,其它焊缝采用超声波探伤,一律按图纸要求验收,图中无要求的,符合Q/SY2006-20中的C类Ⅱ级标准。主要部件检验程序、主要金属结构件电焊工艺、检查方法和试验结果均向使用方提供检验报告和资料。

10.机械零部件均按相关国际通用FEM标准,满足对应的载荷组合、利用等级、工作级别的要求,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等,并保证通用性和互换性。

六、质量保证

1.制造方保证所提供设备为全新设备(包括所有零部件、元器件和附件)技术先进成熟,操作直观简便,易于维护和维修。钢结构部分按相关规定做好防锈处理。

2.制造方在使用方最终验收前向使用方提供形式试验合格证、钢材材质检测报告、主梁受力部分焊缝探伤合格证明、限位器合格证及电机、减速机等的相关合格证明。

七、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

1.投标时,制造方要提供方案图、文字方案说明、详细的分项报价表。

2.合同生效后30天内,制造方向使用方提供设备设计图及基础图纸,由使用方组织人员评审设计图。

3.制造方在设备安装调试时向使用方提供设备工作原理图。

4.制造方免费提供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4套:

●全套设备图纸

●设备使用说明书

●设备维护说明

●易损易耗件明细及采购渠道(供应商明细)

5.制造方为使用方免费培训2~4名操作人员及维护保养(包括机械和电气),确保人员对设备的熟练正常使用及日常保养和简单故障处理。

八、设备运输、安装、调试

1.制造方全面负责设备到使用方安装现场的运输、起吊、安装、调试等相关工作,其中发生费用由制造方负责。

2.制造方负责安装的专业人员应与货物同时到达使用方指定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测试设备作业的操作工作,直到设备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并交付使用。

3.本设备属于特种设备,制造方在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及使用方最终验收前负责与波兰国家有关部门联系并办理相关手续,其中费用由制造方负责。

4.制造方保证在计划工作期限内完成设备安装。

九、验收

1.由制造方提供设备的验收标准,并经过双方同意。

2.设备在发货前制造方通知使用方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在制造方处进行,按双方认可的验收标准进行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发货,但是不能免除制造方在安装、调试直至最终验收过程中对货物的缺陷应负的责任。

3.中间验收在济南轨道装备公司进行,使用方提供验收场地,提供车间内天车等起重设备,提供风、电等动能,提供验收用的车辆配件等用品,制造方负责安装、调试,指导进行使用,直至验收合格。

4.最终验收在使用方现场进行,制造方保证先通过波兰国家有关部门的检验验收并取得合格证书(期间费用由制造方负责),之后使用方按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验收,验收包括:外观、配置、性能、可靠性、安全性、统稳定性及设备整体功能测试等。

十、保修和售后服务

1.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电气控制系统及机械部分(大型钢结构件、减速机)保修期为两年(从使用方最终验收签字生效算起)。质保期内如有零部件损坏,由制造方无偿更换,该零部件自更换起,重新计算质保期。

2.制造方在使用方验收合格后免费为使用方作完整机50小时保养。

3.整机50小时保养结束后,制造方免费提供一套合格的保养元件,并指导使用方作第一次保养。

4.制造方免费提供一套维修的必备工具,并指导使用方作维护保养。

5.制造方派若干产品工程师跟踪设备的工作质量10~30天,确保设备性能稳定、工作正常。

6.在设备使用过程中,制造方及时向使用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服务及维护用零备件,并提供为期12周的跟踪服务,直到使用方操作人员完全掌握为止。

7.制造方保证接到服务通知(电话或传真)始,6小时内给使用方做出响应;对使用方不能自行解决的问题,制造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使用方现场排除故障。质保期内售后服务由制造方免费负责。

8.质保期外,制造方与使用方建立良好的售后服务关系。发生故障时,制造方在接到使用方通知后24小时内给予答复,如需派人到使用方处处理时,则保证在3个工作日内到达。费用双方协定。

9.制造方为使用方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并免费为使用方进行电控程序升级。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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