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市塘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两市塘煤矿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邵东县两市塘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YG-2019-1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邵东县两市塘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邵东县发展和改革局邵发改审〔2018〕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邵东县两市塘办事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邵东县两市塘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2.2建设地点:两市塘街道办事处九江村

2.3 规 模:本工程为邵东县两市塘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配套基础设施工程,该工程是邵东县县城通往邵东县两市塘煤矿安置小区的一条道路。改扩建道路长1000米,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及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排水管网400米、供水管网2200米,改造电网设施等。工程总投资约为*******.06元。

2.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

2.7 招标范围:改扩建道路长1000米,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及污水处理设施,新建排水管网400米、供水管网2200米,改造电网设施等(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8 标段划分(如果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职工,提供的证书必须真实有效且能在省级建设人力资源网及相关网上查询真伪,不能在网上查询真伪的,需提供证件核发部门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关键岗位人员均需提供劳动合同及从投标截止时间前近1年连续3个月(2019年4月-6月)由投标单位购买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相应劳动保障部门网站下载的养老保险资料,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账号和密码。)以上查询结果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均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①没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起止时间交纳养老保险的;②按提供的养老保险查询网址和密码无法查询的;③查询结果显示不是投标单位的;④证书在省级建设人力资源网或相关网上查询不到且没有提供证件核发部门相关证明文件的。

3.5业绩要求: 企业近3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55万元市政综合工程业绩(其中须含道路工程),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并可以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湖南省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一体化平台查询核实,提供网上查询截图和网址为准(截图必须体现本项目基本情况、竣工验收情况)。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资格要求:

3.7.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8 按照邵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邵政办函【2017】61号文件执行。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监督〔2018〕238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Ⅰ”邵建发〔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从基本帐户转帐

5.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壹万元整

5.4请将投标保证金于于2019年8月6日下午16时前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以到帐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请从2019年7月18 日~2019年7月22日17:00止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9年8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邵阳市双清区邵阳大道新行政中心附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当天开标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持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邵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未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10.2 本招标项目禁止挂靠、转让和出借企业施工资质、禁止围标串标。

10.3 投标人必须保证其提供的资料真实,否则一经查实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东县两市塘街道办事处

地 址:邵东县解放路45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9*****272

招标代理: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韶山南路123号华翼府A座15A23、24室

联 系 人:姚女士

电 话:158*****663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础设施 棚户区改造 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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