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莲花山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长春大学莲花山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HC-JLZB-2019-546

1、本招标项目长春大学莲花山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已由吉林省省级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计划编号:项目采购X【********】-1709号文件批准采购,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2、项目名称:长春大学莲花山校区教学实践基地建设项目(第二标段)

供货期:合同生效后30天内;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要求地点交货;

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包,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草碳土、有机肥、滴灌系统、商品蜂养殖箱、熊蜂授粉专用包装纸箱、熊蜂饲料袋、熊蜂液体饲料饲喂器、熊蜂固体饲料饲喂器、软枣猕猴桃种苗、蓝莓种苗、水泥支架、拉线;

采购预算:248万元。

交货方式: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满足本项目需要,企业信誉良好,近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一项及以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3.7 不接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单位及法人);

3.8 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发售: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6:00请携带到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2016-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018-2019年任意一月缴税证明及合格投标人符合条件要求的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9年8月12日10时之前送达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9年8月12日10时在到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件。

8、发布媒介:本项目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大学

地址: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广场澳美国际大厦9楼

联系人:罗经理

电话:135*****718

2019年7月18日

监督管理部门: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践基地 教学 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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