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泉湖初级中学商店招租招标公告
天泉湖初级中学商店招租招标公告
盱眙县天泉湖初级中学商店招租公告
项目名称 | 盱眙县天泉湖初级中学商店招租 | ||||
项目编号 | HACQ-*******-XY | ||||
招租行为 批准情况 | 经盱眙县教育体育局批准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7/17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9/7/26 (截止当日16:00) | ||
招租单位 | 盱眙县天泉湖初级中学 | ||||
标的概况 | 位于盱眙县天泉湖初级中学校园内,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评估基准日 | |||||
标的评估值(万元) | |||||
招租参考价格 | 7万元/年 (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 租期为3年。 | ||||
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应具备经营资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含:文具用品、日用杂品、预包装食品); 2.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社会信誉。 | ||||
备查文件 | 1.批准出租文件; 2.超市承包合同样本。 | ||||
其他说明 | 一、意向承租方须申请材料(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资审材料中): 营业执照原件(经营范围含: 文具用品、日用杂品、预包装食品),法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 二、受让申请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租实施互联网交易,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登录淮安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http://222.184.89.82:8000/TPBidder/login.aspx?ReturnUrl=%2fTPBidder%2fPages),并在资审系统中上传公告“其他说明”中第一条意向承租方须申请的材料,进行网上报名。具体操作详见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网上操作指南: (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HYPERLINK "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HYPERLINK "http://www.hasggzy.com/EpointWeb/InfoDetail/?InfoID=995abe66-316d-46f4-ac3d-dcbc41b495dc&CategoryNum=005007"CategoryNum=005007);如在系统使用过程中存有疑问,可咨询国泰新点技术支持,联系电话:李帅帅: 189*****236;陈超:137*****470。 (二)在竞标前,交易中心将会同竞拍方根据报名结果,确定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符合条件的,交易中心将在淮安市产权交易系统上发送“资格审查合格通知、报价账号及密码”。 (三)交易方式:征集到3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拍方,则采用电子竞价的方式确定意向竞拍方。 (四)竞标地点:网络竞价(意向人无需到达交易中心参加竞标)。竞价地址: http://222.184.89.82:8001/hajj 竞标时间:2019年7月29日 上午10:30 (五)保证金及价款支付: 1、保证金缴纳:意向竞拍方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7月26日16:00 前缴纳保证金21000元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打款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资审通知:在报名截止后开标前通过网上发出。 开具保证金票据:意向竞拍方在开标前到中心一楼大厅财务开具,后到交易中心大厅4号窗口登记。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意向承租方须在成为最终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招租方签订招租合同,一次性付清三年租金、履约保证金。本次资产招租产生的其它所有税费由交易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未成交人成交公告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保证金,成交人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携带成交确认书、合同、租金缴款证明(均为原件)及保证金票据至盱眙分中心办理退还手续。 3、自合同签订时,乙方需缴纳履约保证金2万元,合同期满如无异常情况给予退还。 (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江苏省物价局《省物价局关于降低全省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苏价费﹝2017﹞231号文件向承租方单向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免收招租方服务费)。 三、特别提示: 1、本公告仅为本次房屋租赁的简要说明,交易中心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租赁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了解本公告中备查文件,联系电话:137*****789(谢友林)。并在本项目公告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2、成交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付清成交价款。如不及时签订合同及缴款,招标单位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成交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招标方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总金额在三万元(含)以上的,招标单位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 ||||
联系方式 | 潘潇潇(交易中心) | 谢友林(招标人) | |||
学校商店承包合同
甲方:盱眙县天泉湖初级中学
法定代表人:张波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标结果,获得天泉湖初级中学商店承包权。为了更好地服务师生,双方就合作事项,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学校商店承包权。
二、承包期限:自2019年7月 日至2022年7月 日(三年)。
三、经费交纳:乙方在成交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合同,向甲方一次性交纳三年总承包金元、履约保证金2万元。承租方如不按时足额向学校交纳应交费用,学校有权取消承租方的承包资格。先交费后经营,签订合同后如自动放弃承包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提供乙方经营的超市房屋。
2.收取承包金,另收履约保证金2万元(承包期严格履行本《合同》,符合学校管理要求,到期无息退还)。
3.学校不承诺额定在校生人数、住校生数及在校时间,相关情况均由乙方自行考察,风险自担。
4.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各项经营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对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制止。乙方须接受甲方的安全、卫生、文明规范化等方面的管理。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接受甲方提供的资产并合理使用,在承包期满时交还原物,损坏部分按移交时价格赔偿,房屋、水、电等出现问题,由乙方自行维修,不得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2.依法自主经营。承包经营期间涉及的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各项要求、费用,均有乙方自行负责。
3.承包期间水电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必须做好安全工作,经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权负责。
5.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条例,一切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乙方自负。
6.服从学校管理
①学校严格执行“五严”规定(节假日不安排补课,遵守县局规定的作息时间),承包人不得干涉学校的正常作息时间。
②学校不承诺在超市采购任何物品,承包人不得要求学校和学生在超市购买物品。
③合同到期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立刻搬出,超市货物与学校无关,自行处理。
④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合同即行终止,按实际履行天数计算承包金。
⑤在承包期限内,乙方只能经营文具用品、生活用品、预包装食品、饮料等,不得销售高盐、高糖、高脂以及辣条、瓜子食品,不得经营烟酒、快餐,小吃、熟食、书刊、资料、娱乐用品、音响制品和易燃、易爆及其他政策、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⑥所有物品必须明码标价、上架销售、货真价实。做到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学校有权没收,并追加一定的经济处罚。
⑦确保超市内外环境清洁卫生,杂物要及时处理,垃圾要及时清运。做好防蝇灭蝇、防鼠灭鼠工作。
6.确保食品安全,不得经营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营业执照》规定的食品,购进食品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索票索证。不得销售过期食品,不得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如有发生,一切责任、损失均由经营人全权负责,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直至中止协议,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7.承包期结束后,立即将房屋、设备等移交给甲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强制将设备、货物等搬出,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自主聘用从业人员,依法用工,所有用工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任一方无故中止本协议的,承担对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负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违约金2万元。
七、在承包期间,乙方的财产及所有人员的人身安全等由乙方全权负责,不得向甲方提出合同以外的无理要求。乙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本协议服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调整,一方如需提前中止本协议,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九、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使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可协商不作违约责任或减轻违约责任处理。
十、争议处理
1.在本协议执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在友好协商之日起30天内,不能解决的,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标签: 商店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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