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院区建设项目工程进度安排,新院区锅炉房及泵房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经我院与总承包方协商一致,现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SYFY-201907-GLFBF。
二、项目名称:十堰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锅炉房及泵房设备采购
三、建设地点:林荫大道朱家沟隧道口
四、招标范围
4.1换热量2800KW燃气热水锅炉3台;
4.2蒸汽量2t/h燃气蒸汽锅炉2台;
4.3太阳能板300平方米;
4.4热水循环泵4台,太阳能热水循环泵4台,半容积式换热器6台,太阳能半容积式换热器4台,变频给水设备2套等;
4.5本项目含以上设备的供货、运输、吊装、落位、配合总承包单位的管线连接及系统调试、调试和操作人员的培训,负责进行锅炉设备在政府部门的报装、报验工作。工程以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锅炉能正常供气为完工标准;不包含土建、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制造)和(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供给许可:投标人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安装3级及以上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须取得设备生产(制造)商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财务要求:企业财务情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与本次所投锅炉品牌相同的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4)信誉要求: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其他要求:锅炉本体制造商应具有五年以上制造该类设备的技术和经验,所投设备为非试制品;锅炉本体制造商应持有B级及以上锅炉制造许可证证书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和ISO14001环境体系论证;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6.1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7月25 日止(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6.2参与招标供应商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产品针对此项目的品牌授权书、投标设备制造商承诺书、投标产品品牌营业执照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以及第五条要求相关资质。
以上证件原件备审,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留存,资质有效性、符合性的认定以本项目评审委员会的审查为准。将报名资料送至新院区项目专班临时办公室(十堰市天津路立交桥与林荫大道二号线交界处、朱家沟隧道口)。
注:未在邀标公告中报名截止时间前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得: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统一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八、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时间:十堰市人民北路62号(市妇幼保健院五堰院区);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潘先生联系方式:
135*****8152019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