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医院灭火器维修及零星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儿童医院灭火器维修及零星消防器材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徐州市儿童医院
二、招标项目:徐州市儿童医院灭火器维修及零星消防器材购置合同。
三、招标单位基本要求:
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信誉良好。
投标人具备相关项目的工作经验,具备与本项目维修、采购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承接此项目后不得转包。
四、合同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泉山区苏堤北路18号(东院区、西院区)所有灭火器维修、零星消防器材购置。徐州市儿童医院灭火器统计:全院所有灭火器约1000具左右。
其他情况说明:
⑴本项目合同内容只包含灭火器的全年正常维修、更换和购买,零星消防器材的购置(水枪、水带、消防自救卷盘、消防呼吸自救器、消防器材箱、安全出口指示灯、消防应急照明灯、蓄电池、消防地标等)。
⑵在维修更换或调换的器材、设备、材料由中标方根据维修时的实际情况代为购置保质保量合格产品,产生的费用由医院支付。
⑶在提供购置设备、器材清单时必须注明设备、器材的生产厂家、型号、市场参考价格,以便医院进行审核。
五、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标书包含以下内容:
⑴公司简介及竞争优势,相关工作经验。
⑵单位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地址、电话)
⑷灭火器维修、更换,零星消防器材购置的响应时间,质量保质期和服务相关内容等承诺。
3、各投标单位的纸质标书应做好密封、盖章等相关程序,并按规定做出完整的承诺和规范报价,如有遗漏各自负责。
六、投标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请于2019年7月17日至7月19日16:30分前密封送交医院保卫科,过时将不再接受投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雷
电话:0516——********
2019年7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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