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标中介机构编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公告
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标中介机构编制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公告
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富公司”)作为招标人,拟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我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条件的专业中介机构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编制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采取“总 分”的体例模式。“总”为国富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即五年及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对国富公司现行管控现状、组织模式、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面临的发展形势,优势和劣势,机遇和挑战等进行梳理分析,明确国富公司未来五年发展的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发展重点、主要业务板块、发展路径及策略、措施、方法。“分”为分别制定各专项子规划,如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战略与产业投资等业务子规划和绩效考核、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化建设等职能子规划。
(二)成果要求
本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的项目成果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现状与发展环境(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诊断、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企业经营环境分析、内部竞争力分析、优劣势分析等);
2. 与标杆企业进行对照深入分析研究,确定国富公司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
3. 调研梳理国富公司现行管控架构、管理模式和问题分析,结合国富公司实际情况并提出优化建议;
4. 研究分析主要业务,进行归类并设计确定各项业务定位、发展方向、商业模式、成长路径;
5. 基于战略目标分析提出绩效考核、人力资源、企业文化、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规划措施;
6. 梳理凝练培育企业文化,包括企业精神、企业理念等;
7. 风险控制措施、战略规划落地的策略及步骤等保障措施。
(三)时间要求
2019年7月启动规划编制,8月15日之前提交战略规划报告草案,8月30日前全面完成。
二、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投标的中介机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范围和能力,经营范围应涵盖企业管理咨询等相关内容;
(三)具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指从事过国有大型投资与运营类企业集团战略咨询及规划编制工作,且项目业务涉资产经营与资本运营、战略投资等);
(四)项目负责人从事战略咨询工作10年以上;团队核心成员应具有类似项目服务成功案例,承诺从事我公司战略规划编制的人数不少于4人,且必须是中介机构全职人员;
(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近3年内无仲裁或诉讼介入情况,没有被有关部门明文规定市场禁入,在国家企业信用系统无不良记录。
三、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7月26日止。
四、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项目招标,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
报名文件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或指定邮箱,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文件恕不接受。
联系人:吴艳电话:****-********
监督人:湖南国资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联系人:姚先生联系电话:139*****138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492号粮贸大厦10楼资产运营中心 邮编:410006
五、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企业简介;
2.项目策划书;
3.报价明细;
4.营业执照副本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以上报名文件用A4纸打印装订成册,且需本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方式及内容
报名截止后,我公司将进行资格初审,再组织初审合格的中介机构进行招标。
(一)综合评分
经过资格初审后,我公司将组织对中介机构提交的项目策划书、报价明细、本项目团队成员、类似项目咨询案例、项目后续服务等进行综合评比,并取得分较高的前2名中介机构入围第二阶段评审。
(二)商务谈判
由中介机构参加本项目负责人以PPT形式对该项目涵盖内容及项目见解、前沿信息、报价说明等情况作演讲,由我公司组织评审和谈判招标,最终确定中选机构。
七、保密责任
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我公司和中介机构双方对相互提交的资料、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对方允许不得将资料、信息提供给无关第三方或公开扩散,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八、监督规范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我公司监察人员将全程参与中介机构招标工作各环节监督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施招标。
九、其他说明
(一)我公司承诺,将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对待所有参加投标中介机构,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工作。
(二)招标结果发布。中选结果将在通过相关网站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形式告知中选机构。请各参加招标的中介机构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的中介机构,恕不再主动告知,相关比选材料亦不退还。
(三)在项目招标期间以及整个编制工作开展期间,如果我公司发现参加投标的中介机构或是中选机构存在申报材料与公告要求不符、弄假作虚等情形,我公司有权取消中介机构的参选资格或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一切责任由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四)为保证咨询服务质量,本项目拟按比例分期支付项目费用,支付条件和支付比例最终在合同中约定;本项目比选不收取任何保证金。中介机构参加本次招标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五)未尽事宜,以我公司书面通知或电话告知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国富公司。
湖南国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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