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其它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其它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
行政区域 | 静乐县 | 公告时间 | 2019年07月18日16:15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222.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国庆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50—******* | ||
采购单位 |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光明路1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国庆035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食品街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梁先生****-******* | ||
附件: | |||
附件1 | 需求论证 - 副本.docx |
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HYZB2019ZC4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国庆
项目联系电话:03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光明路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国庆03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欣恒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食品街帽儿巷2号浙江省政府驻山西省办事处一楼108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公示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因工作需求,拟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7月18日组织专家对该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二、采购预算:222万元
三、公示期:2019年7月19日
四、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专家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社会各界及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地址:山西省忻州市静乐县光明路11号
邮编:035100
联系人:王先生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
项目名称 |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人 | 静乐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 ||
采购项目内容 | 医疗车、车内其它配套附件及安装、 便携式彩超、12导心电图机、尿液分析仪、全自动生化仪、五分类血细胞分析仪、血压脉搏检测装置 | ||
预算金额 | 222万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津法规;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李新辉 | 副主任医师 | 晋中市药具管理站 | |
黄明光 | 主任医师 | 山西省肿瘤医院 | |
高建勋 | 主任医师 | 山西省儿童医院(山西省妇幼保健院) | |
王加殷 | 高工 | 山西省第二人民医院 | |
赵志强 | 主任医师 |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专家论证情况及意见 | 该项目经过专家组讨论认定,共同认为: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具有可行性,有利于保障双方的同价位论证需求; 2、该项目执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执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根据采购项目的功能,满足采购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能够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符合履约验收的相关规定。 |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22.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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