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拌砂浆招标公告

干拌砂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20-19191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为郑州泷悦华庭采购预拌砂浆材料,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国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核心区域-滨河国际新城(东临经开第十七大街,南临经南十五路,西临经开十六大街,北临经南十四路)。建设用地面积59928.72m2,总建筑面积为206584.23m2,整个工程包含13个主楼,商业和社区配套用房及地下车库。本标段总建筑面积17376.07m2,地上建筑面积为15637.91m2,地下建筑面积为1738.16m2,基底面积为569.54m2。

2、招标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泷悦华庭项目经理部所承建的以上所述住宅楼建设所需要的砂浆。

3、采购数量:

3.1采购数量及规格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预拌水泥砂浆

Ma7.5

t

2363

薄层DMM5

2

预拌水泥砂浆

M7.5

t

2933

DMM7.5

3

预拌水泥砂浆

Ma5

t

6371

薄层DMM5

4

水泥砂浆

1:1

t

3380

DPM15

5

水泥砂浆

1:2.5

t

5910

DPM20

6

水泥砂浆

1:3

t

7408

DPM15

7

水泥砂浆

1:2

t

6348

DPM20

8

水泥石灰砂浆

1:1:4

t

3706

DPM10

9

干硬性水泥砂浆

1:3

t

4255

DSM15

10

抗裂砂浆

t

1766

抹面抗裂砂浆

合计(元)

44440

3.2以上招标数量为工程量清单数量,为估算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3交货地点为: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十五大街与十七大街交叉口泷悦华庭项目施工现场。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780天,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每批次进货前甲方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进货。

5、交货地点:河南省郑州市经开区十五大街与十七大街交叉口中国航天科工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州泷悦华庭项目经理部所承建的以上所述工程指定施工地点。

6、质量要求:

6.1总则

(1)货物质量执行标准:普通干混砂浆按照DBJ41/T078—2015《预拌砂浆生产与应用技术规程》。

(2)凝结时间根据气温变化及应用要求适当调整,抹灰砂浆砂子粒径在2.36mm-4.75mm之间的不大于20%。

(3)卖方在交货时,必须同时提供该批干拌砂浆(批量按规范执行)的质量检测报告和产品合格证,一式三份,分送买方及其指定的其他单位。出具质量检测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必须取得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

(4)无论本合同是否要求,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家颁布了新标准或对上述标准进行了修订,则应按照新标准或修订后的标准执行。

6.2配料要求

(1)水泥技术要求:应采用高品质的强度等级为52.5级、42.5级的硅酸盐水泥,依据GB 175-2007/XG2-2015《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其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标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 175-2007/XG2-2015《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

(2)细集料应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2006及其他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且不应含有公称粒径大于5mm的颗粒。

(3)细集料进厂时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对进厂细集料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按批量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在筛分及存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使细集料颗粒级配均匀,保持洁净,不得混入影响砂浆性能的有害物质。

(4)细集料须经干燥处理,干燥后砂的含水率应小于0.3%。

(5)轻集料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水或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6)矿物掺合料:矿物掺合料宜选用粒化高炉矿渣粉、粉煤灰。其质量指标应分别符合《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2017。

(7)当采用其他品种矿物掺合料时,应有充足的技术依据并应在使用前进行试验验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2、投标人应具有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房建工程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有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近3年内的干拌砂浆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及中标通知书);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7、投标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7月28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通过报名审核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标书费,标书费可采用网站在线支付或线下支付后上传缴纳凭证两种方式,标书费审核通过的竞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如果有)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8月0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如不能到达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可在开标前两天将投标文件邮寄到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西航港街道黄河路二段388号蓝光空港国际城5-6期5幢2单元410号。收件人:范文庆 ,电话:181*****520;因邮寄可能导致的文件丢失、破损、损毁、短少、延误等一切责任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将不接收运费到付的邮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投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投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投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

九、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19-07-18


标签: 砂浆 总承包 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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