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盐供销汇业大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盐供销汇业大厦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海盐供销汇业大厦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盐供销招2019-0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供销汇业大厦项目已由海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盐发改开投[2019]58号文件批准开展前期工作,招标人为海盐县供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海盐供销汇业大厦项目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西塘桥街道,东至安置房五期,南至滨海花苑,西至西场路,北临长浜浪桥。
2.3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约67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000平方米,拟建一个集餐饮、服贸、日常百货、休闲娱乐等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同步建设相关配套设施,新增变压器一台。
2.4项目估算总投资:5500万元。
2.5招标范围:海盐供销汇业大厦项目勘察设计,主要包括方案设计和方案优化(含估算编制和调整)、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交通影响评价专题报告、初步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编制和调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设计、深基坑围护设计、施工图设计和设计调整(含概算调整)、日照分析(第三方检测)、涉及本项目的建筑工程、室外附属、绿化等所有设计、勘察设计试桩、工程勘察、节能审查评估、以及报批配合、施工配合、验收配合、后续服务等。
2.6勘察设计周期要求:总勘察设计周期20日历天。
①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优化、初步设计及最终优化并通过发改局审批;
②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最终稿);
③工程勘察在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完成并提供全部勘察成果报告;
④其他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凡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本公告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18日09时00分至2019年7月27日17时00分,通过“海盐县门户网站业务办理平台(http://www.haiyan.gov.cn/col/col*******/index.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投标人须办理海盐县招投标企业信息库(建设工程)入库完成手续,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并在投标截止日1天前进行确认是否参加投标。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7000元,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或年金或现金(采用现金形式提交的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采用年金缴纳的,按海盐县相关部门文件的规定办理)。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4楼开标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http://www.zjzwfw.gov.cn)发布。投标单位登录入口和企业注册请在海盐县门户网站业务办理平台(http://www.haiyan.gov.cn/col/col*******/index.html)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供销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标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27号 地 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南路41号
联系人:俞利平联系人:张雨惠
电话:****-******** 电 话:****-********
传 真:传 真:****-********
2019年7月17日
附表: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上述①和②必须同时具备。(提供复印件) |
3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
4 | 项目组人员 | 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专业负责人,作为本项目班子成员(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
5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
6 | 无行贿犯罪记录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年(2016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和联合体成员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各自企业自行承诺。 |
7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8 | 联合体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投标相关事宜,并签署投标文件。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视同原件。
3、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等相关资料。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如非联合体投标,则不需提供本协议书标签: 勘察设计 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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