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塔集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塔集镇工业集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工程
2、发包单位:金湖县塔集镇人民政府
3、工程地点:塔集镇工业集中区
4、工程期限:110个日历天
5、工程要求: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款的40%,竣工验收后一年付工程总价款的30%,竣工验收后二年付清余款。
二、招标方式:暗标暗投,发包方在召开招标会时确定基准价,凡标书报价与基准价相同或基准价以下属有效报价,超出基准价的报价属无效报价,以出价最低者中标(报价含税、费,报税时属地开票)。
三、投标报名要求:
1、投标者报名时必须向招标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质等级证书、项目经理证书及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加盖红章的复印件。
2、投标者缴纳报名费500元(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还)。
3、投标者报名时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于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退还。
四、报名时间:投标者于2011年2月24日上午9时至2011年2月28日下午3时到镇法律服务所缴纳上述费用,领取招标须知和投标报价单等相关招标文件。
五、投标时间:投标者须在2011年3月2日上午9:00前将投标书递交到塔集法律服务所。
六、开标时间:于2011年3月2日上午9:00时在塔集镇政府政法中心一楼大厅开标。
七、中标者中标后当场签订中标通知书,并于二日内签订正式合同,未尽事宜,接受当面咨询。
报名联系人:杨 明138*****219 吴少昌137*****032
塔集镇农村集体资产处置服务中心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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