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钢检验检测中心渣处理场地汽车衡远程集中计量招标公告

承钢检验检测中心渣处理场地汽车衡远程集中计量招标公告

询价公告信息
询价公告名称:河钢承钢检验检测中心渣处理场地汽车衡远程集中计量项目(询价-设备)创建时间:2019-07-18 17:15:19报价剩余时间3天23小时19分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2019-07-19 08:00:00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19-07-22 17:00:00询价方式:公开询价
终止:
询价内容说明:

项目编号:

河钢承钢检验检测中心渣处理场地汽车衡远程集中计量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2019 年 7 月 18日



目录

第一章询价公告1

第一章询价邀请书(代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1

第一章询价邀请书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

1.总则3

2.询价文件3

3.应答文件3

4.应答4

5.唱价4

6.评审4

7.采购结果确定4

8.合同签订5

9.采购代理服务费5

10.纪律和监督5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5

第三章评审办法6

评审办法前附表6

1.评审标准7

2.评审程序7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即合同文本]8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8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8



第一章询价公告

河钢承钢检验检测中心渣处理场地汽车衡远程集中计量项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价应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河钢承钢检验检测中心渣处理场地汽车衡远程集中计量项目监控系统、车牌识别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以及计量软件定制开发。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监控系统、车牌识别系统、门禁系统、综合布线系统以及计量软件定制开发。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35000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企业法人。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

2.1.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1.3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3产品资格要求:详见需求清单。

2.4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代理商参加询价应答,应保证产品渠道的正规性、合法性。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询价文件获取

3.1获取时间: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2日

3.2获取地点: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

3.3获取方式:网站获取

4.应答文件的递交

4.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2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19年7月24日17:00;石家庄高新区润都盛和广场B座4楼

4.3唱价时间和地点:2019年7月25日9:00;石家庄高新区润都盛和广场B座4楼

4.4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4.2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4.4.3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供应商注册

5.1供应商须在购买询价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价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昆仑大街69号

邮编:050011

联系人:白晨

电话:0311-8*******

电子邮件:baichenhb.he@chinatelecom.cn

采购人: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2019年7月18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项目概况

(1)采购人单位名称: 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1-8*******

(3)询价方式:?公开询价,□邀请询价

(4)询价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2.1.1

询价文件的组成

商务规范书、技术规范书、报价单

2.1.3

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标识

询价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

3.1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应按照以下顺序编制(本条款十分重要,请遵照办理):

(1)应答文件封面

(2)应答函

(3)廉洁承诺书

(4)报价单

(5)资格证明文件

(6)技术偏离表

(7)其他内容

格式详见第七章;

所有文件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3.2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1)应答有效期为2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询价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报价具体要求: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4.1.1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1)递交方式:纸质现场递交

(2)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24日15点00分

(3)递交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润都盛和广场B座4楼

4.1.3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5.1

唱价时间和地点

唱价时间:2019年7月25日9:00

唱价地点:石家庄高新区润都盛和广场B座4楼

6.3

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

9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询价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询价。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询价方式、询价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应答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询价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询价活动的各方应当对询价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询价文件

2.1询价文件的组成

2.1.1询价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询价公告/询价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询价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与询价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询价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应答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询价文件的补充部分。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3.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询价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第一章“询价公告”或者“询价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询价文件的;

(3)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唱价

5.1唱价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5.2唱价程序

唱价会议由采购人组织并主持,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应答文件都应进行唱价。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5.3异议

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审

6.1询价小组

评审由询价小组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审的过程和结果。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在询价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6.2评审原则

询价小组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

6.3评审程序

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进行。询价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询价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供应商,具体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询价小组应根据询价评审情况编制询价总结报告并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询价。

7.1.3采用公开询价方式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询价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应答,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应答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10.3对询价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询价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10.4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11.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内容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参选文件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评审

资格条件

满足第一章询价公告

参选人资格要求

不得存在的情形

详见供应商资格要求2.2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详见第二章3.1

响应性评审

实质性响应(可细分罗列)

1.应满足商务不可偏离条款的要求。(未实质响应询价文件中商务规范书的视为无效文件

2.应满足技术不可偏离条款的要求。

2.2

详细评审标准

评审内容

技术参数要求

20分

满足询价文件参数的得满分,以此为基础,每有一项负偏离扣一分,扣完为止。

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

25分

根据报价人的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议并评分。

第一档,实施方案合理、组织先进、安装调试方案完全满足或优于询价文件要求,得16-25分;

第二档,实施方案基本合理、组织较先进、安装调试方案基本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7-16分;

第三档,实施方案不合理、组织混乱、安装调试方案不完全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得0-6分;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15分

根据报价人的施工组织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议并评分。

第一档,成员安排、投入设备、工期安排完整、合理、工期短,得11-15分;

第二档,成员安排、投入设备、工期安排较完整、较合理、工期较长,得6-10分;

第三档,成员安排、投入设备、工期安排不完整、不合理、工期长,得1-5分;

售后服务方案

10分

根据报价人的售后服务方案编制情况进行评议并评分。

第一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短、售后服务条款清晰明确,培训内容针对性强,得8-10分;

第二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较短、售后服务条款较清晰明确,培训内容针对性较强,得4-7分;

第三档,售后服务响应时间长、售后服务条款不清晰,培训内容针对性弱,得1-3分;

报价得分

30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1.评审标准

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评审程序

2.1初步评审

2.1.1询价小组根据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初步评审标准对应答文件进行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2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应答文件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盖章和签字;

(3)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设定的最高限价;

(4)供应商有串通询价、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不符合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6)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1.3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供应商应答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书面要求该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询价小组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争,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2.1.4应答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询价小组按照以下原则对应答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供应商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供应商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询价小组应当否决其应答。

(1)应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根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2详细评审

询价小组按照本章评审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详细评审标准进行价格折算,计算出评审价,并编制价格比较一览表。

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递交的应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或者对应答文件中的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必要时可以要求供应商递交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设备采购合同

合同签订地:[石家庄]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合同设备”或“设备”:合同中所确定的设备硬件、安装材料和备件及相关软件使用权、技术文件。“设备”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货物”。

1.2“设备硬件”:附件一所列的合同设备硬件部分。

1.3“设备软件”或“合同软件”:甲方依据本合同获得的乙方或乙方已取得软件著作权人同意授权甲方使用的、与本合同设备测试、检测、运行有关的程序、编码及指令。

1.4“技术文件”:合同及附件中规定的所有与合同设备有关的文件和验收相关的所有技术指标、手册、图纸、说明和数据等相关文件。

1.5“培训”: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培训。

1.6“服务”:按照合同及附件规定,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相关的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合同设备的安装、督导、测试、开通、运行,项目管理,软件的使用和升级,检验,维护保养,修理和保修等。

1.7“甲方现场”或“现场”: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和运行的场所。甲方现场在本合同中亦被称为“站”或“甲方安装现场”,甲方现场可能是一个或是多个。

1.8“合同”:合同正文及其附件,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9“发货信息”:按合同规定。

1.10“唛头”:合同号

---------

甲方现场

1.11“交货”:由乙方做出的将所有合同设备的控制权转移给甲方的行为。

1.12“交货日期”:合同及附件载明的合同设备的相关交货日期。

1.13“安装”:按照合同对合同设备、软件进行安装工作,包括根据设备安装图纸进行连接并将各部分安放到位。

1.14“调试”:在甲方的协助下,由乙方进行的合同设备单机和系统测试。

1.15“初步验收”或“初验”:乙方对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由甲方进行的合同设备的再测试和验证。若合同设备的测试结果满足附件/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初验证书,设备进入试运行期。

1.16“试运行”:合同设备初步验收后与最终验收之间的一段时间内的合同设备运行,用来测验合同设备的性能指标是否满足附件/的所有要求。

1.17“最终验收”或“终验”:合同设备经过试运行后,双方共同对合同设备进行最终验收测试。如果合同设备满足附件/的所有要求,则双方签署终验证书。

1.18“硬件缺陷”:设备硬件在材料和工艺上的缺陷,或设备硬件未达到合同技术规范的要求。

1.19“备件”:乙方依据附件一向甲方提供的、准备用来更换受损的合同设备部件的零件或辅、配件。

1.20“保修期”:按照合同规定,乙方免费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合同设备或部件,以保证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时期。

1.21“重大通信故障”:甲方网上已为公众提供通信服务的通信网设备在正常运行时间内,由于设备软件或设备硬件原因导致设备停机、通信中断、用户数据丢失、无法计费或计费大范围差错。

1.22“一般性通信故障”:除重大通信故障以外的故障。

1.23“厂验”:甲方派遣人员到乙方生产场地或甲方指定场地对合同设备进行的检验;该检验并不替代本合同规定的其他验收环节。

1.24“响应”:乙方就甲方提出问题予以答复并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的行为。

1.25“甲方”:中国电信[ 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 ]公司。

1.26“乙方”:[ ]公司。

1.27“一方”:乙方或甲方。

1.28“双方”:乙方和甲方。

1.29“生产厂商”:设备硬件的制造商,在本合同中指:[ ]。

1.30“软件著作权人”:设备软件的著作权人,在本合同中指:[ ]。

1.31“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但在本合同中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 。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用于甲方[ ]项目的设备和服务。由乙方提供的合同设备、技术规范和保修条件以及服务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乙方或乙方保证软件权利人在本合同中授予甲方软件许可使用权。

2.1.1若本合同所涉及的系统部分或全部将来再次扩容,乙方有责任确保在扩容工程中提供的设备与其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设备兼容。

2.1.2保修期内,如果合同软件升级,乙方同意应甲方请求为软件进行升级,升级涉及的费用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不升级的,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可以继续使用原软件。甲方不升级则软件无法使用的,若升级发生在软件有权使用期内,乙方提供免费升级服务。

2.2乙方按照合同及附件一的规定,向甲方提供技术文件。

2.3乙方向甲方提供技术服务。

2.4乙方负责接待甲方参加技术协调会和培训的人员,并提供培训,培训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第三条价格

3.1本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 ]元,增值税款[ ]元。

合同有效期期间,如遇国家下调合同交易事项税率,乙方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发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

3.2上述合同总价包括:

(1)乙方应提供的本合同范围完整的合同设备的费用。

(2)软件许可使用费。

(3)乙方应提供工程服务的费用。

(4)乙方将合同设备销售给甲方而应缴纳的所有税费。

3.3甲方需求发生变化的,合同价格相应调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支付

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付至乙方。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4.2甲方应负责按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4.2.1第一次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后且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的费用,即人民币: [ ]元。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大于支付乙方的金额即可支付。

4.2.2第二次支付

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后且乙方满足如下条款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的费用,即人民币: [ ]元。

(1)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大于支付乙方的金额即可支付。

4.3合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及与支付有关的其它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4.4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乙方另行支付,甲方不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

第五条发货

5.1根据附件的约定,所有合同设备将以[ 一 ]批次发货。乙方应按照合同的规定于合同生效后[10]日内将全部合同设备交货至甲方现场。发货清单列于附件一。

乙方送货地点即甲方收货地点为:[ 甲方指定地点 ]。

5.2发货后双方将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进行设备检验。

5.3如果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负责运输,乙方应于合同设备装运前[ 5 ]个工作日通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如下内容,以便安排运输:

(1)合同号及发货设备合同价格。

(2)货物备好时间。

(3)集装箱总数。

(4)危险货物名称,特别保护措施及操作方法。

(5)[/]。

第六条包装

6.1所有合同设备应按站包装(不同站的设备不能包装在同一包装箱里)。每个包装箱侧面应清楚表明站名全称,装箱单应清楚注明每站总箱数。

6.2货物发运后[ 3 ]日内,乙方应将发货信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条设备检验和索赔

7.1乙方依据本合同交付的合同设备必须满足:

7.1.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7.1.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7.1.3合同及附件规定的各项参数和要求。

7.1.4合同及附件对货物技术性能的描述。

7.2对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将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检验费用已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7.3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双方代表将签署一份详细报告。甲方自收到产品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未向乙方提出异议或者报告的,视为产品符合规定。开箱检验后乙方同意由甲方委托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的性能等指标进行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合格,则检测费由甲方承担;如抽样检测不合格,则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7.4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任何短少、损坏、缺陷或合同设备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将在[20]个工作日内自负费用进行更换、补充发货或对设备进行修理并送至甲方安装现场。

第八条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

8.1甲方与乙方将根据本合同规定的进度表进行从设备安装、测试到验收的各项工作。

甲方提供安装所需的场地和水电等辅助设施,并提供乙方工作人员出入方便。

乙方必须以具备法定资质、安排与乙方签订有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参与项目实施。乙方应为工作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及与项目实施有关的一切保险。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非乙方人员伤亡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的标准进行。乙方拒不赔偿或者赔偿金额不符合国家规定导致受害人起诉或其他方式维权的,乙方应当负责处理,并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导致甲方和项目建设单位员工受伤的,乙方应当先行垫付医药费,然后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赔偿。在乙方完全赔付以前,甲方不支付任何施工费用。乙方应对工作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8.2 相关方按照附件四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测试和验收应符合附件二并满足附件五规定的测试及验收。

8.3验收测试由甲方按附件五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乙方进行全面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附件五中的有关规定,双方将签署两份初验证书。验收时间应当在乙方交付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超过规定时间未验收的视为验收合格。

第九条保修、赔偿和违约责任

9.1乙方保证提供的合同设备为全新的,并且保证其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相符。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技术资料是完整的,且符合合同及附件的有关规定。

9.2乙方所提供的合同设备的保修期为[12]个月(“保修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9.3在保修期内,如果合同设备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排除缺陷,修理或更换出现故障的部件、零件,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9.4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对该合同设备的运行、维护、保证方面进行了技术改进,乙方应积极向甲方推广。

9.5保修期满后,乙方可以有偿提供设备损坏维修服务,具体双方协商。

9.6工作进度迟延的违约责任:双方应当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合同。如果因乙方原因使得交货、检验、验收等任一阶段工作延误的,乙方应就该等延误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对于乙方在任一阶段工作的延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下列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延迟部分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9.7迟延提供服务违约金:保修期内,如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服务,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原因或甲方原因外,每迟延一次,乙方应当支付合同总价的[0.1]‰的违约金。

9.8甲方延迟付款的,每延迟一天承担合同金额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9.9一方承担延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5%。

9.10一方要求增减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或变动产品的交货时间,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对方并征得对方书面同意。否则该等要求对对方不发生效力,对方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10.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其它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10.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0.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三十]日或以上时,甲方或者乙方均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

第十一条税费

11.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履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 ]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 石家庄 ]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 石家庄 ]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2.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三条保密

13.1本合同一方(“披露方”)对其向本合同另一方(“接受方”)按照本合同(或就本合同)所提供/披露的各类技术和商业资料、规格说明、图纸、文件及专有技术(统称“保密资料”)享有合法所有权。

13.2接受方应将保密资料作为商业秘密予以保护,除本合同授权实施的行为外,不得将保密资料部分地或全部地对外披露。接受方可仅为本合同的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接受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接受方应当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时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披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接受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接受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披露方损失的,接受方应负责赔偿。

13.3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接受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已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接受方独立开发的。

(3)由接受方从没有违反对披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接受方披露的,但接受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披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3.4如接受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应赔偿因此而给披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13.5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 3 ]年内有效。

13.6本条约定不适用于接受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四条软件使用权及侵权处理

14.1乙方或乙方保证甲方获得软件许可使用权。

14.2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提供为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过程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及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与乙方合作。

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须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14.3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作品。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合同将保持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

15.3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持[2]份,乙方持[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4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5.5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6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甲方:中国电信[集团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分 ]公司

地址:[]

联系人:[]

手机:[]

电子邮件:[ \ ]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7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8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9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10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5.11双方同意,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冲突,以合同正文为准。

本合同附件为:

补充附页

经友好协商,对本合同条款补充、修改如下,本补充附页为合同正文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本补充附页为准:

[ 无。 ]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附件一:

[]软件开发合同

合同签订地:河北-石家庄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陈光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双方本着平等互惠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

1.1“软件”:软件是指由硬连线逻辑指令及置于系统储存器内的机器可读码(包括但不限于半导体装置或系统)组成的电脑程序,可提供基本逻辑、操作指令以及与用户相关的应用程序指令,包括用于说明、维护及使用程序的有关文件。软件包括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

1.2“系统软件”:乙方合法地用于开发应用软件的第三方软件和/或自有软件。乙方承诺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满足本项目需要。

1.3“应用软件”:乙方根据本合同商务和技术要求为甲方[ ]工程(“项目”或“工程”)开发、研制的软件,包括技术文件及技术资料等。

第二条合同标的

2.1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 ]工程开发“[ ]软件”(即应用软件),乙方负责完成应用软件的设计开发、移交、培训及相关其他服务工作,并保证该应用软件满足本合同提出的所有要求。

2.2乙方承诺,为完成本合同约定事项,乙方已从系统软件权利人处取得系统软件的许可使用权(或乙方为系统软件的著作权人),并有权许可甲方使用并用于应用软件,且该授权长期合法有效并能够满足本项目需要。

2.3项目内容:按照经双方确定的甲方需求确认单为准。

2.4为保证项目顺利进行,甲方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1)提供技术资料,包括[]

(2)提供工作条件,包括[甲方提供项目所需的场地和水电等基础设施]。

(3)提供时间: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第三条合同价格

3.1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的总价格(“合同总价”)(含税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其中价款为[ ]元,增值税款为[ ]元。

合同有效期期间,如遇国家下调合同交易事项税率,乙方按照新的税率开具发票,合同不含税金额不变。

甲方需求有变化的,价格相应调整,具体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条支付

4.1合同总价的所有支付由甲方以[银行转账]付至乙方。

甲乙双方银行账户信息和纳税人信息:

甲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

乙方信息如下:

开户行:[ ]

户名:[ ]

账号:[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 ]

电话:[ ]

4.2甲方按照以下条款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

4.2.1第一次支付

本合同签署且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后且乙方提供的如下单据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90]%的费用,即人民币: [ ]元。

(1)采购合同全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大于支付乙方的金额即可支付。

4.2.2第二次支付

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后且乙方满足如下条款后[ 15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的费用,即人民币: [10]元。

(1)甲方收到最终户的相应款项大于支付乙方的金额即可支付。

4.3若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

4.4在甲方银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甲方负担,在乙方银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初验、试运行和终验

5.1乙方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应用软件为全新、完整的软件,并且保证其应用软件的性能与合同及附件中的要求相符。双方按本条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乙方完成的应用软件进行初验、移交、试运行和终验。

5.2初验

乙方按照本合同及附件规定将应用软件开发完成后,应向甲方提交书面初验申请,甲方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及附件对应用软件进行初验,乙方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如果测试结果符合初验测试标准,双方将签署初验合格证明(初验文件)。初验证书应由双方代表签字,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初验不合格,乙方应立即进行更正修改,直至测试结果符合规定。

5.3试运行

应用软件初验合格后进入试运行期。试运行期限为[ 1 ]个月。试运行应表明应用软件的功能和性能符合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承诺。如果在试运行期间发现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与合同及附件规定的不符,乙方有责任对其进行修改和更正直到达到合同中的要求,同时试运行期依据上述修改、更正期间进行相应顺延。如果由于乙方原因引起的应用软件的质量和性能问题造成整个系统瘫痪,并且不能在[72]小时内恢复,试运行期将自系统恢复之次日起重新开始计算。

5.4终验

终验在试运行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指派代表进行。如果终验测试应用软件的所有功能和性能指标均与合同及附件的规定相符,甲方与乙方将共同签署两份终验合格证明(终验文件)。终验不合格,由乙方负责更正和修改。乙方更正、修改后必须再次按照合同及附件进行终验。

5.5终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根据本合同规定的保修责任。

第六条技术支持与服务、保修

6.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使用应用软件相关的技术服务。乙方提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的内容包括电话支持、现场服务、电子邮件支持等。

6.2乙方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为甲方提供为期[12]个月的保修期。

6.3在保修期内,如果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的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乙方负责尽快排除缺陷,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保修期内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时,乙方响应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故障修复时间不得超过十六小时,包括免费提供相同功能的应用软件给甲方使用,直至故障应用软件修复为止。

6.5在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将替换或修复后的软件运至现场,双方将协商故障应用软件修复或替换时间期限。

6.6乙方提供每天八小时每周五天的响应服务(“5×8小时相应服务”)。

6.7应用软件保修期满后,甲方将签发两份保修期满证书。

6.8质保期满后,乙方可以提供补丁或升级以处理由于乙方原因产生的软件缺陷或不合理情况。

6.10保修期届满后乙方继续提供服务的价格和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11保修期届满后甲方在系统运行或维护过程中,乙方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出现问题或故障时,应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一般情况应在[6]小时赶到现场,进行更换和维修。乙方应具有灵活、多样的通信手段,应提供5×8小时响应服务。

6.12保修期届满后,如发现应用软件自身存在瑕疵或缺陷,乙方应予以免费更换或修理。

6.13 如甲方变更本合同系统使用人、所有人和硬件所有人、持有人,书面通知乙方即可。本项目技术支持和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第七条培训

7.1双方确定,乙方应在向甲方移交应用软件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使参加受训的人员理解并掌握软件的操作和维护。

7.2培训内容:[软件操作事宜]。

7.3培训时间与地点

乙方在甲方所在地为甲方提供1次技术培训,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协商决定。甲方应在培训日前[2]日内向乙方提供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名单中不得包括非甲方人员。由于培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双方确定,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8.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甲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额总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3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外包服务的,每逾期[1]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额总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4乙方工作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正和修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8.5无论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相反约定,合同一方根据本合同承担的责任之累积,不得超过合同总额的20%;一方对对方的可得利益损失、商业信誉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或后果性经济损失不承担责任;甲方数据属甲方所有,甲方应负责数据备份。乙方对甲方数据的丢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

8.6除本合同约定的情形和法律规定外,乙方无须对第三方向甲方提出的索赔请求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不可抗力

9.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

9.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本合同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

9.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条税费

10.1双方将各自承担中国有关机构根据中国税法向其征收的所有与合同执行有关的税费。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1]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石家庄]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第十二条保密

12.1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所有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之目的向其确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

12.2乙方仅得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

12.3当出现下述情况时,本条对保密资料的限制不适用。当保密资料:

(1)并非乙方的过错而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

(2)通过该方的有关记录证明是由乙方独立开发的。

(3)由乙方从没有违反对甲方的保密义务的人合法取得的。或

(4)法律要求乙方披露的,但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通知甲方,使其得以采取其认为必要的保护措施。

12.4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年内有效。

12.5 本条约定不适用于各方向其关联公司提供或披露保密资料的情形。

第十三条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

13.1本项目建设采用的中间件平台著作权归属乙方,甲方可以使用;乙方为甲方开发的使用部分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转售第三方。

13.2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履行维护和技术服务过程中,利用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和工作条件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乙方所有。

13.3甲方依据本合同的规定,利用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完成的新技术成果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及所有权、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13.4如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指控乙方提供为甲方提供的外包服务过程和/或其为甲方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该方的专利或著作权, 乙方将自费就上述指控为甲方辩护,并支付法院和行政机关最终裁定的或经乙方同意的和解中包括的一切费用、损害赔偿金和合理的律师费用,前提条件是甲方:

(1)就指控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及

(2)容许乙方在辩护及任何有关的和解谈判中具有控制权,并与乙方合作。

在甲方满足上述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就侵权指控须对甲方承担本条约定的上述义务。

13.5对因下列任何一项所引起的指控,无论本合同是否有其他约定,乙方均不承担责任:

(1)甲方提供的被并入服务成果之中的任何东西;或乙方遵照甲方或代表甲方的第三方所提供的任何设计、规格或关于实施方法的指示而提供的任何东西。

(2)甲方修改服务成果。

(3)将服务成果与非由乙方提供的任何产品、数据、装置或商业方法一起结合、操作或使用,或为甲方以外的第三方的利益发行、操作或使用作品。

第十四条合同的解除

14.1双方确定,本合同可以在以下情况出现时解除:

(1)由于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

(2)本合同自有权解除合同一方发出解除的书面通知时解除。

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5.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本合同一式4份,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任何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签订及其内容。任何一方向其关联公司透露的,不受此限。

15.4对合同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盖章后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5.5甲方与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或者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使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甲方:

地址:[]

联系人:[ ]

手机:[ ]

电子邮件:[]

乙方:[ ]

地址:[ ]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5.7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任何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

15.8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

15.9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

15.10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

15.11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转让第三方(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除外,该等银行简称“四大国有银行”),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等;转让给四大国有银行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

15.1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以本合同正文为准。

附件:

甲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乙方:[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授权代表:

[ ]年[ ]月[ ]日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5.1设备及材料

见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5.2计量软件功能

序号

系统名称

功能

1

汽车衡远程集中计量管理

控制、配卡管理中心,包括IC卡管理和RFID卡管理通过IC卡方式,对所有进出厂车辆统一管理,代替原单据,将车辆在厂内的相关采购、调拨、销售数据整合提供给远程计量使用系统。IC卡内存储数据必须进行加密处理和定期更新密码,防止篡改数据。实现车辆一车一卡制。建立IC卡黑名单,IC卡丢失能够进行挂失处理。

RFID卡管理,通过RFID卡方式读取汽车车牌号,实现车辆一车一卡制,建立RFID卡黑名单,丢失能够进行挂失处理。

计量方式,改变原一对一的计量模式,计量员可以同时对多台衡器进行业务处理,支持多种计量模式,自助计量、远程计量、自动计量、无卡计量,计量任务和计量员进行自动排队,系统对具有权限的计量的人员进行任务自动分配,计量过程中进行自动语音提示,计量员计量过程中需要与司机进行交流的,可通过远程对话功能与司机进行对话。计量员可主动与司机建立对话,司机也可直接拿起话筒,系统自动建立与当前处理业务的计量员进行对话。

多业务计量,实现对采购、倒运、销售等业务的计量,计量业务处理能够适应承钢复杂多变的业务环境。

汽车衡现场24小时不间断录像,录像直接保存在现场的硬盘录像机中,避免了网络终端录像无法保存,计量重量确定时对现场进行照片,包括衡器、前车牌、后车牌、司机、票据等进行拍照,照片自动上传到照片存储服务器中。当网络中断在本地计量时,照片自动存储到本地,待网络畅通后自动上传到照片存储服务器中,计量拍照时,系统将当时的重量自动与照片合在一起,查看照片时可直接看到重量,防止作弊,计量录像和照片可通过计量记录进行查询。

无中断计量,远程计量系统是依靠稳定的网络,但是由于钢铁企业复杂的现场环境,经常造成网络的中断,网络中断应该不影响物流才可以,系统设计必须考虑网络中断后计量,待网络恢复正常后,数据自动上传服务器。

计量设备实时监控,远程计量现场无人值守,对计量系统的实时监控尤其重要,一边计量员与维护人员能够及时掌握现场设备的状态,实时监控位置、信号灯状态、UPS供电、网络等状态,现场设备出现故障,系统自动报警,通知计量员和维护人员。

计量设备远程维护,各汽车衡在分布较为分散,计量终端的维护在计量中心就可以通过远程维护模块进行维护。在服务器更改终端配置信息,通过发送远程命令便可以更新现场的配置参数。现场计量终端再启动时也可自动从服务器进行配置文件进行下载。在计量中心也可通过远程控制现场终端进行一些操作,暂停计量、重启系统、上传数据、下载数据、表头远程清零等。 可实现远端开关照明灯、空调等设备。

重量曲线智能判断,整个计量过程衡器重量曲线自动记录,并对曲线进行智能分析,并可有效的避免计量时作弊。当衡器重量在最小刻度内波动时,系统允许计量,否则不允许确定重量。 计量完成后可通过查看车辆的重量波形变化,人工分析是否存在作弊现象。当司机忘记计量时,也可查看某一时刻的重量变化曲线,确定车辆重量。

车位停放自动判断,通过衡器两端的红外对射栅栏自动判断车辆是否正确停放,当车辆压秤时,系统将提示计量员进行检查。

红绿灯引导司机上下秤,在衡器两端安装有红绿灯,当衡器重量超过设定值(默认100kg)时,红绿灯显示红灯,无重量显示绿灯,当车辆计量完成车下秤后,衡器回零红绿灯变成绿灯,当红灯时车辆上秤,系统将自动提示司机抢秤了,需要下秤再次上秤。

双打印机保证不间断计量,计量终端安装有两台高性能打印机,当一台打印机出现故障或者缺纸时,系统自动切换到另一台,同时自动通知计量员进行换纸。

多种防作弊方法,计量系统必须采用多种防作弊手段,以保证杜绝计量作弊和异常情况有据可查。现场无人值守,计量人员与衡器分离,运用任务调度机制,远程计量业务随机分配,杜绝人为串通作弊现象。利用计量点的全方位视频监控和先进的红外探测技术,防止车辆不完全上秤和多台车同时上秤作弊,以及车辆车箱内的作弊和磅房现场的其它作弊。通过物流跟踪IC卡管理全程跟踪物资,防止车辆绕圈重复过磅作弊,杜绝司机与计量人员、料场或仓库的收发货人员之间可能的人为串通作弊现象。(需要考虑杜绝一个司机领取2张或多张IC卡进厂的情况,即一车对多卡作弊的情况)。每次计量时抓拍现场图像,防止更换车牌作弊。采用称重仪表读数监控技术,防止车未停稳直接称重的作弊。采用皮重监控技术,皮重超差报警,防止皮重作弊。采用重量曲线智能判断(重量曲线的斜率原理),防止加装遥控装置或无线电子干扰作弊。管理和维护IC卡的使用流程,确保IC卡在集中计量管理系统中的正常使用。包括IC卡注册、IC卡更换、IC卡注销、IC卡的类型管理等。皮重变化曲线,可查询车辆的皮重历次重量,并根据变化自动绘制变化的曲线图。计量照片对比,当车辆回皮或者计毛出净重时,系统自动显示前次照片,计量员可查看照片判断是否是前一车。车位自动判断,通过红外对射进行车位判断,防止压秤作弊。异常车辆照片与录像单独保存。计量记录修改系统自动记录,修改痕迹可查。

计量员工作统计,系统可自动分配计量任务统计、统计计量员的工作量和计量员操作速度。

计量票据,现场计量完成后打印计量凭证,系统能够允许补打,并对补打进行记录。远程计量系统实施以后,现场打印的票据由于不能经过单位盖章,计量票据不具有结算效力,如单位需要使用纸质票据结算,可进行计量票据的集中打印。票据打印记录在系统中自动记录,只有高权限的用户可以进行票据补打。计量票据打印和补打,必须进行打印日志记录,并能够查询打印记录。

环境监测,实时检测现场设备间环境,包括温度、湿度、红外、水浸、烟感、红外人防、空调、电源。

异常处理,系统设计时必须考虑业务异常情况,并有相应的处理办法。系统数据修改必须有日志记录,并能够查询历史数据。

2

与现有系统的衔接

与ERP系统、质量系统、铁前平台、计量管理等现有其它信息系统有效衔接进行接口。搭建一个采购门户,实现供需双方采购业务的实时交互。当采购预报完成后,供应商可远程登录采购门户,针对采购预报录入本次送货的车辆及重量信息,车辆到货计量完成后,供需双方净重自动比对,超差则报警,提报相关部门查找原因、协商处理

5.3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由报价方自行设计。

5.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应包括成员安排、投入设备、工期安排等内容。

5.5售后服务方案

应包括售后服务方案、培训方案等内容。

第六章需求一览表

建通汽车衡部分

序号

名称

参数

备注

数量

单位

备注

站点设备及材料

1

硬盘录像机

DS-8632N-I8,含1块希捷4T监控硬盘

海康威视

1

2

交换机

S2700-9TP-SI-AC

华为

1

3

IC卡读卡器

RF-35LT

深圳明华

1

4

控制器

ioLogik E1214

MOXA

1

5

采集器

nPort 5410(12V直流1A电源)

MOXA

1

6

功放

D15

先科

1

7

电源防雷器

1P+N 单相220V电源防雷模块 40KA

德力西

1

8

液晶显示屏

15寸 配电源

艾布纳

1

9

UPS电源

山特C1KRS

山特C1KRS

1

10

电器控制柜

600*400*200 (配1个DC24V开关电源、6欧姆龙个DC24V线圈电压继电器、1个AC220V电压继电器、接线排、线槽,空开32A 2P 3个)

订制

1

11

车牌识别系统

DS-TCG227-A

海康威视

1

12

红外半球摄像机

DS-2CD3326DWD-L 2.8mm镜头、配DC12V、2A电源

海康威视

1

13

网络摄像机

DS-2DC4223IW-D

海康威视

5

14

显示器

飞利浦223V5LSB2 22英寸显示器

飞利浦

1

15

红外对射

红外对射ALEPH ABT-60

ALEPH

2

16

红绿灯

红绿灯星志XZJD300-2-A

星志

2

17

20W室外音柱

S3,20W定压防水型

先科

1

18

照明灯

ZY303 HP/N 250W

LED

4

19

一体化窗口

杭州汇聚智能(含拾音器,微距网络摄像头)

定制

1

20

红外对射杆

直径50mm铁管, 2米高,含安装底座

定制

4

21

探照灯、摄像头杆

不锈钢材质,ND80、长3.5米、壁厚2.5mm

定制

5

22

探照灯、摄像头杆

不锈钢材质,ND80、长4.5米、壁厚2.5mm

定制

1

23

摄像头

DS-2CD6424FWD-C1

针孔网络摄像头

1

24

电源线

RVV4*0.75

爱谱华顿

600

25

电源线

RVV2*1.5

爱谱华顿

600

26

穿线管

PVC20

PVC20

200

27

插座

GN-206

公牛

8

28

网线

超五类双绞线

施耐德

5

29

水晶头

超五类

TCL

1

30

防雨棚

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做

定制

1

31

空调

1.5匹,挂机

海信

1

32

辅材

1

网络设备及材料

1

网络交换机

WS-C2960X-24TS-L

1

2

交换机模块

GLC-LH-SMD

GLC-LH-SMD

2

3

无线网桥

5803

波信通

1

4

设备机柜

600*600*1200,含2个PDU

图腾

1

5

网线

超五类网线

施耐德

2

6

水晶头

超五类

TCL

1

7

电源插座

GN-206

公牛

2

8

稳压电源

TND1(SVC)-1KVA 1000W

1

9

不锈钢立杆

不锈钢材质,ND80、长3.5米、壁厚2.5mm

15

10

电源线

RVVP2*1.5

爱谱华顿

300

11

PE管

φ32

300

12

防水箱

基业箱400*300*200,冷轧钢板、静电喷塑,防腐防锈

1

13

空开

正泰32A 两联

正泰

1

14

光跳线

FC-FC 5米 单模

20

15

光跳线

FC-LC 5米 单模

10

16

耦合器

FC-FC

24

17

光缆终端盒

OTB-V 12芯 满配束装尾纤

2

18

光缆

GYXTS-12B1

3000

19

辅材

1

门岗设备及材料

1

电脑桌椅

1000mm*800mm*800mm

国产

1

2

打印机

LQ-690K

EPSON针式

1

3

计算机

I5 8400/8G/120SSD+1T/2G独显/19.5显示器

宏碁商祺

1

4

读卡器

RF-35LT

深圳明华

1

5

光跳线

FC-SC 5米 单模

4

6

耦合器

FC-FC

4

7

网线

超五类双绞线

施耐德

5

8

水晶头

超五类

TCL

1

9

光缆

GYXTS-12B1

500

10

光缆终端盒

OTB-V 12芯 满配束装尾纤

2

11

收发器

TL-FC-111A(B)

2

12

电源插座

GN-206

公牛

2

13

稳压电源

TM-1.5(1500W)

正泰

1

14

辅材

1

渣山汽车衡部分

序号

名称

参数

品牌

数量

单位

站点设备及材料

1

硬盘录像机

DS-8632N-I8,含1块希捷4T监控硬盘

海康威视

1

2

交换机

S2700-9TP-SI-AC

华为

1

3

IC卡读卡器

RF-35LT

深圳明华

1

4

控制器

ioLogik E1214

MOXA

1

5

采集器

nPort 5410(12V直流1A电源)

MOXA

1

6

功放

D15

先科

1

7

电源防雷器

1P+N 单相220V电源防雷模块 40KA

德力西

1

8

液晶显示屏

15寸 配电源

艾布纳

1

9

UPS电源

山特C1KRS

山特C1KRS

1

10

电器控制柜

600*400*200 (配1个DC24V开关电源、6欧姆龙个DC24V线圈电压继电器、1个AC220V电压继电器、接线排、线槽,空开32A 2P 3个)

订制

1

11

车牌识别系统

DS-TCG227-A

海康威视

1

12

红外半球摄像机

DS-2CD3326DWD-L 2.8mm镜头、配DC12V、2A电源

海康威视

1

13

网络摄像机

DS-2DC4223IW-D

海康威视

5

14

显示器

飞利浦223V5LSB2 22英寸显示器

飞利浦

1

15

红外对射

红外对射ALEPH ABT-60

ALEPH

2

16

红绿灯

红绿灯星志XZJD300-2-A

星志

2

17

20W室外音柱

S3,20W定压防水型

先科

1

18

照明灯

ZY303 HP/N 250W

LED

4

19

一体化窗口

杭州汇聚智能(含拾音器,微距网络摄像头)

定制

1

20

红外对射杆

直径50mm铁管, 2米高,含安装底座

定制

4

21

探照灯、摄像头杆

不锈钢材质,ND80、长3.5米、壁厚2.5mm

定制

4

22

探照灯、摄像头杆

不锈钢材质,ND80、长4.5米、壁厚2.5mm

定制

1

23

摄像头

DS-2CD6424FWD-C1

针孔网络摄像头

1

24

电源线

RVV4*0.75

爱谱华顿4*0.75

600

25

电源线

RVV2*1.5

爱谱华顿2*1.5

600

26

穿线管

PVC20

PVC20

200

27

插座

GN-206

公牛

8

28

网线

超五类双绞线

施耐德

5

29

水晶头

超五类

TCL

1

30

防雨棚

需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做

定制

1

31

空调

1.5匹,挂机

海信

1

32

辅材

1

网络设备及材料

1

网络交换机

WS-C2960X-24TS-L

2

2

交换机模块

GLC-LH-SMD

GLC-LH-SMD

4

3

无线网桥

5803

波信通

1

4

设备机柜

600*600*1200,含2个PDU

图腾

1

5

网线

超五类网线

施耐德

2

6

水晶头

超五类

TCL

1

7

电源插座

GN-206

公牛

2

8

稳压电源

TND1(SVC)-1KVA 1000W

1

9

电源线

RVV2*1.5

爱谱华顿

300

10

PE管

φ32

300

11

防水箱

基业箱400*300*200,冷轧钢板、静电喷塑,防腐防锈

1

12

空开

32A 两联

正泰

1

13

光跳线

FC-FC 5米 单模

20

14

光跳线

FC-LC 5米 单模

10

15

耦合器

FC-FC

24

16

光缆终端盒

OTB-V 12芯 满配束装尾纤

2

17

光缆

GYXTS-12B1

3000

18

辅材

1

门岗设备及材料

1

电脑桌椅

1000mm*800mm*800mm

国产

1

2

打印机

LQ-690K

EPSON针式

1

3

计算机

(I5 8400/8G/120SSD+1T/2G独显/19.5显示器)

宏碁商祺

1

4

读卡器

RF-35LT

深圳明华

1

5

光跳线

FC-SC 5米 单模

4

6

耦合器

FC-FC

4

7

网线

超五类

施耐德

2

8

水晶头

超五类

TCL

1

9

光缆

GYXTS-12B1

500

10

光缆终端盒

OTB-V 12芯 满配束装尾纤

2

11

收发器

TL-FC-111A(B)

2

12

电源插座

GN-206

公牛

2

13

稳压电源

TM-1.5(1500W)

正泰

1

14

辅材

1

计量软件开发

2

第七章应答文件格式

应答函

廉洁承诺书

报价表

资格证明文件

技术偏离表

其他内容


应答函

应答函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询价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将严格按照询价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应答文件。

我方承诺如下内容:

我方的应答文件包含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应答文件组成中规定的全部内容。

我方承诺在询价文件规定的应答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应答文件。

我方在参与询价过程中根据询价小组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应答文件的组成部分。

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询价相关的所有信息。

如确定我方成交:

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我方承诺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询价公告“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中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其他补充说明:【我方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中国电信供应商注册。/无/具体的其他说明或要求】

单位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

电话:

电子邮箱:

日期:XX年XX月XX日

廉洁承诺书

廉洁承诺书

致:(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项目名称)询价,为保证询价活动公平、公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廉洁从业相关规定,现承诺如下:

不以他人名义参与询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不与其他供应商相互串通报价或订立攻守同盟;

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串通询价;

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行贿,包括提供现金(礼金)、礼券、礼品、购物卡、有价证券等财物,或娱乐、宴请、旅游等活动,或支付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学费、餐费、医药费等各种费用等;

不通过非正常渠道探听采购过程中应当保密的信息,包括(潜在)供应商的数量与名称、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方式、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询价情况及成交推荐意见等。

不私下接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询价小组成员,利用人际关系干扰询价活动;

不在办公场所、唱价评审现场寻衅滋事、无理取闹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干预、影响询价的过程和结果;

不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以非法取得的材料进行恶意投诉与诬陷;不毫无根据地散播不实消息,诋毁他人名誉,主观臆断反映问题与诉求。

不以低于成本报价;

不以其他方式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如发生任何违反本承诺的行为,除按法律法规接受处罚外,采购人有权否决我方本次应答、宣布成交无效等。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报价表

报价表

序号

产品或服务名称

型号

数量

不含税单价

是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

含税总价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XX年 XX月XX日

技术偏离表

序号

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内容

偏离情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采购人名称:

兹有同志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我单位办理的一切社会公务活动,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信箱: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法人代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采购人名称:

兹委托我单位同志全权代表我单位参加项目(招标编号:)招标活动。该同志提供的一切数据和资料及其投标报价,具有法律效力。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电子信箱: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月日

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询价物资信息
物料名称物料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名称采购数量备注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网络交换机-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计量 远程 汽车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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